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克林霉素
0.15g
本品适用于由链球菌属、葡萄球菌属及厌氧菌等敏感菌株所致的下述感染:中耳炎、鼻窦炎、化脓性扁桃体炎、肺炎;皮肤软组织感染;在治疗骨和关节感染、腹腔感染、盆腔感染、脓胸、肺脓肿、骨髓炎、败血症等疾病时,可根据情况单用或与其他抗菌药联合应用。
成人,一次 0.15~0.3 g,一日 4 次口服,重症感染可增至一次 0.45 g,一日 4 次口服。4 周或 4 周以上小儿,一日按体重 8~16 mg/kg,分 3~4 次口服。
小于 1 个月的小儿不宜应用。
包括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症状;严重者有腹绞痛、腹部压痛、严重腹泻(水样或脓血样),伴发热、异常口渴和疲乏(假膜性肠炎)。腹泻、肠炎和假膜性肠炎等可出现于治疗中或停药后。
通常以轻到中度的麻疹样皮疹最为多见,其次为水疱样皮疹和荨麻疹,偶见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部分表现为 Stevens-Johnson 综合症。可出现肝功能异常、肾功能异常,偶见中性粒细胞减少和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
对克林霉素和林可霉素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患者对林可霉素过敏时有可能对克林霉素也过敏。
服药后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可有增高。
肠道疾病或有既往史者,特别如溃疡性结肠炎、局限性肠炎或抗生素相关肠炎。肝功能减退。肾功能严重减退。为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用克林霉素治疗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时的疗程,至少为 10 日。用药期间须密切注意大便次数,如出现排便次数增多,应注意假膜性肠炎的可能,须及时停药并作适当处理。处理克林霉素所致的假膜性肠炎,轻症单独停药可望有效,中等至重症患者需纠正水、电解质紊乱。如经上述处理,病情无明显好转时,则应给甲硝唑口服 250~500 mg,一日 3 次。如复发时可再用甲硝唑口服,仍无效时可改用万古霉素(或去甲万古霉素)口服,成人一日 0.5~2.0 g,分 3~4 次服用。肾功能减退患者(除重度减退者外),本品用量一般无需减少。患者有严重肾功能和(或)肝功能减退,采用本品时需作血清药物浓度监测。本品偶可引起对本品不敏感的微生物过度增生,特别是真菌,所以应用时需注意二重感染的发生。
本品的抗菌谱与林可霉素相同,抗菌活性较林可霉素强 4~8 倍。本品对需氧革兰阳性球菌有较高抗菌活性,如葡萄球菌属(包括耐青霉素及甲氧西林敏感株)、溶血性链球菌、草绿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对厌氧菌亦有良好的抗菌作用,拟杆菌属、梭形杆菌属、放线菌属、消化球菌、消化链球菌等大多均对本品敏感。本品作用于敏感菌核糖体的 50 S 亚基,阻止肽链的延长,从而抑制细菌细胞的蛋白质合成,一般系抑菌剂,但在高浓度时,对某些细菌也具有杀菌作用。
本品口服后不被胃酸破坏,在胃肠道内迅速吸收,空腹口服的生物利用度为 90%,迸食不影响其吸收。口服克林霉素 150 mg、300 mg 及 600 mg 后的血药峰浓度(Cmax)分别约为 2.5 mg/L、4 mg/L 及 8 mg/L,达峰时间为 0.75~2 小时。本品的蛋白结合率高,为 92%~94%。除脑脊液外,本品广泛分布于体液及组织中,在骨组织中亦可达较高浓度,在胆汁及尿液中可达高浓度,也能透过胎盘,进入胎儿循环。本品在肝脏代谢,部代谢物具抗菌活性。约 10% 给药量以活性成分由尿排出,3.6% 以活性成分由粪便排出。血消除半衰期(t1/2β)成人为 2.4~3.0 小时,儿童为 2.5~3.4 小时。肾衰竭及严重肝脏损害者 t1/2β略有延长(3~5 小时)。多次给药未见药物蓄积现象。血透及腹透不能清除克林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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