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左旋咪唑
2 mg。
用于治疗蛔虫、钩虫、蛲虫病。本品单剂量有效率较高,可用于集体治疗。本品对班氏丝虫、马来丝虫和盘尾丝虫成虫及微丝蚴有效,但远期疗效较差。
口服。
成人 1.5~2.5 mg/kg,空腹或睡前顿服,小儿剂量为 2~3 mg/kg。
1.5~2.5 mg/kg,每晚 1 次,连服 3 日。
4~6 mg/kg,分 2~3 次服,连服 3 日。
尚不明确。
可出现恶心、呕吐、腹痛等反应,少数可出现味觉障碍、疲惫、头晕、头痛、关节酸痛、神志混乱、失眠、发热、流感样症群、血压降低、脉管炎、皮疹、光敏性皮炎等。偶见蛋白尿,个别可见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少数甚至发生粒细胞缺乏症(常为可逆性),常发生于风湿病或肿瘤患者。另尚可引起即发型和 Arthus 过敏反应,可能系通过刺激 T 细胞而引起的特应性反应。个体病例可出现共济失调,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肝炎活动期患者禁用。原有血吸虫病者禁用。妊娠早期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类风湿性关节炎患者服用本品后易诱发粒细胞缺乏症。干燥综合征患者慎用。类风湿性关节炎和干燥综合征患者接受本品治疗,第一周每日 50 mg、第二周每日 100 mg、每三周每日 150 mg 后,多数发生副作用,如红斑丘疹、关节痛加重伴肿胀、肌痛、流感样症群、失眠、神志混乱等,再予以冲击量后,上述症状又可重现。
本品为四咪唑的左旋体,可选择性地抑制虫体肌肉中的琥珀酸脱氢酶,使延胡索酸不能还原为琥珀酸,从而影响虫体肌肉的无氧代谢,减少能量产生。当虫体与之接触时,能使神经肌肉去极化,肌肉发生持续收缩而致麻痹;药物的拟胆碱作用有利于虫体的排出。其活性约为四咪唑(消旋体)的 1~2 倍。另外,药物对虫体的微管结构可能有抑制作用。左旋咪唑还有免疫调节和免疫兴奋功能。
口服后迅速吸收,服用 150 mg 后 2 小时内,血药浓度达峰值(500 ng/L),半衰期(t1/2)为 4 小时。在肝内代谢,本品及其代谢产物可自尿(大部分)、粪和呼吸道排出,乳汁中亦可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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