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昂丹司琼。化学名称:2,3,-二氢-9-甲基-3-[(2-甲基咪唑-1-基)甲基]-4(1 H)-咔唑酮盐酸盐二水合物。
分子式:C18H19N3O·HCl·2 H2O分子量:365.86本品所用辅料为:枸橼酸、枸橼酸钠、氯化钠。
2 ml:4 mg4 ml: 8 mg(按 C18H19N3O 计)
止吐药。
细胞毒性药物化疗和放射治疗引起的恶心呕吐。预防和治疗手术后的恶心呕吐。
本品通过静脉、肌肉注射给药,剂量可以灵活掌握。化疗及放疗所致呕吐:用药剂量和途径应视化疗及放疗所致的恶心、呕吐严重程度而定。
对于高度催吐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 15 分钟、化疗后 4 小时、8 小时各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 8 mg(2 支),停止化疗以后每 8~12 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 8 mg(2 片),连用 5 天。对催吐程度不太强的化疗药引起的呕吐:化疗前 15 分钟静脉注射昂丹司琼注射液 8 mg(2 支),以后每 8~12 小时口服昂丹司琼片 8 mg(2 片),连用 5 天。对于放射治疗引起的呕吐:首剂须于放疗前 1~2 小时口服片剂 8 mg(2 片),以后每 8 小时口服 8 mg(2 片),疗程视放疗的疗程而定。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呕吐:在麻醉时同时静输注 4 mg(1 支)。对于高剂量顺铂可于化疗前静脉加注 20 mg 地塞米松磷酸钠,可加强盐酸昂丹司琼对高度催吐化疗引致呕吐的疗效。
化疗前静脉注射以 5 mg/m2(体表面积)的剂量,12 小时后再口服给药;化疗后应持续口服给药,连服 5 天。
65 岁以上患者的用药疗效及对药物的耐受性与普通成年患者一样,无须调整剂量、用药次数或用药途径。
对于预防手术后的恶心和呕吐,应在诱导麻醉的同时肌肉注射或缓慢静脉注射本品 4 mg(1 支),对于已出现的术后恶心呕吐,可肌肉注射或缓慢静脉注射一次剂量 4 mg(1 支)。
为了预防接受全身麻醉手术的儿童患者出现术后恶心和呕吐,应在诱导麻醉前、期间或之后用本品以 0.1 mg/kg 的剂量或最大剂量 4 mg(1 支),缓慢静脉注射。对于儿童患者已出现的术后恶心、呕吐,可用本品 0.1 mg/kg 或最大 4 mg(1 支)的剂量缓慢静脉注射。
给药剂量、途径及时间间隔参照成人用法。
尚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可有头痛、腹部不适、便秘、口干、皮疹,偶见支气管哮喘或过敏反应、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偶见运动失调,癫痫发作,胸痛、心律不齐、低血压及心动过缓等罕见报告。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胃肠梗阻者忌用。
对肾脏损害患者,无需调整剂量、用药次数和用药途径。对肝功能损害患者,肝功能中度或严重损害患者体内廓清本品的能力显著下降,血清半衰期也显著延长,因此,用药剂量每日不应超过 8 mg;腹部手术后不宜使用本品,以免掩盖回肠或胃扩张症状;本注射液及盛有本品的安瓿或注射器不含防腐剂,只能在启封后一次使用,任何剩余的溶液均应弃去;对本品与聚氯乙烯输液袋和聚氯乙烯给药装置作过相容性研究,认为用聚氯乙烯输液袋或Ⅰ型玻璃瓶,本药亦有相当的稳定性。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以 0.9%W/V 氯化钠或 5%W/V 葡萄糖稀释的盐酸昂丹司琼稀释液表现稳定,故此认为在聚丙二醇酯注射器中,本品与其他相容性输注液混合也是稳定的;本品安瓿不能高压消毒。
本品是一强效、高选择性的 5-HT3受体拮抗剂,有强镇吐作用。化疗药物和放射治疗可造成小肠释放 5-HT,经由 5-HT3受体激活迷走神经的传入支,触发呕吐反射。本品能阻断这一反射的触发。迷走神经传入支的激动也可引起位于第四脑室底部 Postrema 区的 5-HT 释放,从而经过中枢机制而加强。本品对化疗、放疗引起的恶心、呕吐系通过拮抗位于周围和中枢神经局部的神经原的 5-HT 受体而发挥止吐作用。手术后恶心、呕吐的作用机制未明,但可能类似细胞毒类致恶心、呕吐的共同途径而诱发。本品尚能抑制因阿片诱导的恶心,其作用机理尚不清楚。由于本品的高选择性作用,因而不具有其他止吐药的副作用,如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
口服或静脉给药时,本品的体内情况大致相同,其消除半衰期约 3 小时。药物彻底代谢,代谢物经肾脏(75%)与肝脏(25%)排泄。血浆蛋白结合率为 75%。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福安药业集团宁波天衡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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