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盐酸格拉司琼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格拉司琼
1 mg(以格拉司琼计)
用于预防和治疗因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口服。通常成人用量 1 mg/次,2 次/日;或 2 mg/次,1 次/日,首次给药于化疗前和放疗前 1 小时服用,第二次于第一次服药后 12 小时服用。老年人和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24 小时内不超过 9 mg。
儿童不推荐使用本品。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转氨酶活性增加。上述反应轻微,一般无须特殊处理。过敏反应少见,罕有过敏性休克。
对本品或有关化合物过敏者禁用;胃肠道梗阻者禁用。
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的 5HT3 受体拮抗剂,对因放疗、化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放疗、化疗及外科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 5HT,并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 5HT3 受体而引起呕吐反射。本品控制恶心和呕吐的机理是通过拮抗中枢化学感受区及外周迷走神经末梢的 5HT3 受体,抑制恶心、呕吐的发生。本品选择性较高,无锥体外系反应和过度镇静等副作用。
文献报道,健康受试者单次空腹口服盐酸格拉司琼片 1 mg 后,血浆峰浓度值约为 3.63 ng/ml,达峰时间约为 1.180 小时,血浆消除半衰期为 6.23 小时,癌症患者半衰期显著延长,在体内广泛分布,药后 48 小时,大约 12% 的剂量以原形药的形式在尿中排泄,余下的剂量以代谢物的形式排泄,尿、粪排泄率分别为 48%、38%。本品的代谢由肝微粒体酶 P-4503A 介导,主要代谢途径为 N-去甲基化及芳香环氧化后再与葡萄醛酸结合。本品的血清蛋白结合率约为 65% 以上数据适合于胶囊。
本品 Ames 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正向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及体内、外大鼠肝细胞程序外 DNA 合成(UDS)试验结果均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在 HeLa 细胞体外试验中出现 UDS 明显增加。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中可见多倍体细胞的数量明显增加。
经口给予本品剂量达 100 mg/kg/天(600 mg/m2/天,以体表面积算,相当于人用推荐剂量的 405 倍)时,对雌、雄大鼠生育力和生殖行为无影响。妊娠大鼠和家兔经口给予本品剂量分别为 125 mg/kg/天(750 mg/m2/天,按体表面积算,相当于人用推荐剂量的 507 倍)及 32 mg/kg/天(378 mg/m2/天,按体表面积算,相当于人用推荐剂量的 225 倍)时,均未表现出对动物生育力和胎儿发育的影响,但尚无充分和严格对照的妊娠妇女给药的临床研究。由于动物试验并不总能预测药物对人体的影响,故只有在确实必需时,才可在妊娠期间服用本品。目前尚不清楚本品是否通过乳汁分泌。因为许多药物可以经乳汁分泌,故哺乳妇女服用本品时应慎重考虑其对后代的影响。
在给药两年的致癌性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本品的剂量分别为 1、5、50 mg/kg(6、30、300 mg/m2/天),其中高剂量组在第 59 周时因毒性反应将剂量降至 25 mg/kg。结果显示,5 mg/kg/天以上组(包括该剂量组)雄性大鼠和 25 mg/kg/天组雌性大鼠(以体表面积计算,其剂量分别相当于人用推荐剂量的 20 倍以上和 101 倍)的肝细胞癌和腺瘤的发生率显著增加,而 1 mg/kg 组雄性大鼠和 5 mg/kg 组雌性大鼠(以体表面积算,分别为临床推荐剂量的 4 倍和 20 倍)的肝肿瘤发生率未见增加。在 12 个月的试验中,经口给予本品 100 mg/kg/天(600 mg/m2,以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人用推荐剂量的 405 倍)的雌、雄大鼠均发生肝细胞腺瘤,而空白对照组未出现。本品给药 24 个月的小鼠致癌性试验结果显示,肿瘤的发生率未显示明显的统计学意义增加,但该试验并非最后结论。由于在大鼠致癌性研究中出现肿瘤,故本品应在说明书中推荐的剂量下和适应症的范围内应用。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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