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格拉司琼
格拉司琼 3 mg 与葡萄糖 5 g 。
用于放疗、细胞毒类药物化疗引起的恶心和呕吐。
静脉滴注,成人推荐用量通常为 3 mg,于化疗前 30 分钟给药。大多数病人只需给药一次,对恶心和呕吐的预防作用便可超过 24 小时。必要时可增加给药次数 1~2 次,但每日最高剂量不应超过 9 mg 。老年人及肝、肾功能不全者无需调整剂量。输注时间不少于 5 分钟。
2到 16 岁儿童推荐剂量 10 μg/kg,2 岁以下儿童用药情况尚不明确。
常见的副作用为头痛、倦怠、发热、便秘,偶有短暂性无症状肝转氨酶增加。上述反应轻微,无须特殊处理即可恢复。
肠梗阻患者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由于本品可减慢消化道 运动,故消化道运动障碍患者使 用本品时应严密观察。本品不应与其他药物混合使用。
本品是一种高选择性的 5-HT3 受体拮抗剂,对因放疗、化疗及手术引起的恶心和呕吐具有良好的预防和治疗作用。放疗、化疗及外科手术等因素可引起肠嗜铬细胞释放 5-HT3,5-HT3 可激活中枢或迷走神经的 5-HT3 受体而引起呕吐反射。本品控制恶心和呕吐的机理,是通过拮抗中枢化学感受区及外周迷走神经末梢的 5-HT3 受体,抑制恶心、呕吐的发生。本品选择性高,无锥体外系反应、过度镇静等副作用。
健康受试者静注本品 20 或 40 μg/kg 体重后,平均血浆浓度峰值分别为 13.7 和 42.8 μg/L,血浆消除半衰期约为 3.1~5.9 小时。本品在体内分布广泛,血清蛋白结合率约为 65%,大部分迅速代谢,主要代谢途径为 N-去烷基化及芳香环氧化后再被共轭化,本品通过粪便和尿液排泄。
本品皮下给药剂量达 6 mg/kg/天(以体表面积计算,为临床静脉给药推荐剂量的 97 倍)时,未表现出对雌、雄大鼠生育力和生殖行为的影响。妊娠的大鼠和家兔静脉给予本品剂量分别为 9 mg/kg/天,(54 mg/m2/天,按体表面积算,相当于临床静脉给药推荐剂量的 146 倍)及 3 mg/kg/天,(35.4 mg/m2/天,按体表面积算,相当于临床静脉给药推荐剂量的 96 倍)的生殖毒性研究中,均未表现出对动物生育力和胎仔发育的影响。
本品 Ames 试验、小鼠淋巴瘤细胞正向突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及体内、外大鼠肝细胞 UDS 试验结果均未表现出致突变作用。但在 HeLa 细胞体外试验中出现 UDS 明显增加,体外人淋巴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中,多倍体细胞的数量明显增加。
在给药两年的致癌性试验中,大鼠经口给予本品的剂量分别为 1、5、50 mg/kg/天(6、30、300 mg/m2/天),其中高剂量组在第 59 周时因毒性反应而将剂量降至 25 mg/kg/天。结果显示,5 mg/kg/天以上组(包括该剂量组)雄性大鼠和 25 mg/kg/天组雌性大鼠(以体表面积计算,其剂量分别相当于临床静脉给药推荐剂量的 81 倍以上和 405 倍)的肝细胞癌和腺瘤的发生率显著增加,而 1 mg/kg/天组雄性大鼠和 5 mg/kg/天组雌性大鼠(以体表面积计算,分别为临床静脉给药推荐剂量的 16 倍以上和 81 倍)的肝肿瘤发生率未见增加。在 12 个月的试验中,经口给予本品 100 mg/kg/天组(600 mg/m2/天,以体表面积计算,相当于临床静脉给药推荐剂量的 1622 倍)的雌、雄大鼠均发生肝细胞腺瘤,而空白对照组未出现。本品给药 24 个月的小鼠致癌性试验结果显示,肿瘤的发生率未见有统计学意义的明显增加,但该试验尚未得出最后结论。
化学名称为:1-甲基-N-〔桥-9-甲基-9-氮杂双环(3,3,1)壬烷-3-基〕-1 H-吲哚-3-甲酰胺分子式:C18H24N4O分子量:31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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