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西汀。
10 mg20 mg(按 C17H18F3NO 计算)
各种抑郁性精神障碍、包括轻性或重性抑郁症、双相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抑郁症,心因性抑郁及抑郁性神经症。中度至重度抑郁发作:8 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强迫症:7 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
一般只需每天早上一次口服 20 mg,必要时可加至每天 40 mg。剂量和疗程遵医嘱。
8 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中度至重度抑郁发作:起始剂量为 10 mg/天,1~2 周后,剂量可增加至 20 mg/天。每日剂量大于 20 mg 的临床研究经验不足。超过 9 周治疗的临床研究证据有限。低体重儿童:由于低体重儿童血浆浓度水平较高,可以用较低的剂量达到治疗效果。对于接受治疗的儿科患者,应评估 6 个月后继续治疗的必要性。如果在 9 周内没有临床获益,则应重新考虑治疗。7 岁及以上的儿童和青少年强迫症:在青少年和体重较重的儿童中,开始以 10 mg/天的剂量进行治疗。2 周后,将剂量增加至 20 mg/天。如果临床改善不明显,则在几周后继续增加剂量。建议剂量范围为 20-60 mg/天。在体重较轻的儿童中,以 10 mg/天的剂量开始治疗。如果临床改善不明显,则在几周后继续增加剂量。建议剂量范围为 20-30 mg/天。每日剂量大于 20 mg 的临床研究证据非常少,并且没有超过 60 mg 剂量的临床研究证据。在氟西汀支持其治疗强迫症的有效临床试验中,患者给予氟西汀剂量 10-60 mg/天。
常见不良反应为口干、食欲减退、恶心、失眠、乏力,少数病例可见焦虑、头痛。
禁用于已知对此药过敏者。
因本药半衰期较长,故肝肾功能较差者或老年病人,应适当减少剂量。有癫痫史者、妊娠或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应用时应遵照医嘱。如出现皮疹或发热,应立即停药,并对症处理。不宜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并用;必要时,应停用本药 5 周后,才可换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
盐酸氟西汀是一种选择性的 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SSRI),其能有效地抑制神经元从突触间隙中摄取 5-羟色胺,增加间隙中可供实际利用的这种神经递质,从而改善情感状态,治疗抑郁性精神障碍。
本药口服后吸收很快,血浆氟西汀浓度约在 6-8 小时达峰。大约 95% 与血浆蛋白结合。主要在肝脏中代谢成活性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及其它代谢物,从肾脏由尿排出。据文献报导,不论氟西汀还是其代谢产物去甲氟西汀排泄均很慢。其半衰期:氟西汀短期给药为 1-3 天,长期给药为 4-6 天;去甲氟西汀短期、长期给药均为 4-16 天。每天服药 20 mg,4 周后稳态血浓度为:氟西汀 540±282 nmol/L,去甲氟西汀 640±332 nmol/L。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