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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氯米帕明,其化学名称为 N,N-二甲基-10,11-二氢-3-氯-5 H-二苯并[b,f]氮杂䓬-5-丙胺盐酸盐。
分子式:C19H23CIN2·HCI分子量:351.32
25mg
用于治疗各种抑郁状态。也常用于治疗强迫性神经症、恐怖性神经症。
口服。治疗抑郁症与强迫性神经症,初始剂量一次 25 mg(1 片),一日 2-3 次,1-2 周内缓慢增加至治疗量一日 0.15-0.25 g(6-10 片),最高量一日不超过 0.3 g(12 片)。治疗恐怖性神经症,剂量为一日 0.075-0.15 g(3-6 片),分 2-3 次口服。
6岁以下儿童禁用,6 岁以上儿童酌情减量。
治疗初期可能出现抗胆碱能反应,如多汗、口干、视物模糊、排尿困难、便秘等。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可出现嗜睡,震颤、眩晕。可发生体位性低血压。偶见癫痫发作、心电图异常、骨髓抑制或中毒性肝损害等。
严重心脏病、近期有心肌梗死发作史、癫痫、青光眼、尿潴留及对三环类药物过敏者。
肝、肾功能严重不全、前列腺肥大、老年或心血管疾病患者慎用,使用期间应监测心电图。本品不得与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合用,应在停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后 14 天,才能使用本品。患者有转向躁狂倾向时应立即停药。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本品为三环类抗抑郁药,主要作用在于阻断中枢神经系统去甲肾上腺素和 5-羟色胺的再摄取,对 5-羟色胺的再摄取的阻断作用更强,而发挥抗抑郁及抗焦虑作用,亦有镇静和抗胆碱能作用。
口服吸收快而完全,生物利用度 30%-40%,蛋白结合率 96%-97%,半衰期(t1/2)为 22-84 小时,表观分布容积(Vd)7-20L/kg,在肝脏代谢,活性代谢物为去甲氯米帕明,由尿排出。本品可分泌入乳汁。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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