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每支含盐酸特比萘芬 0.15 g,辅料为卡波姆均聚物、丙二醇、乙醇、聚乙二醇 400、聚山梨酯 80、依地酸二钠、三乙醇胺。
10 g:0.1 g
用于治疗手癣、足癣、股癣、体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等。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敷于患处及其周围,一日 2 次。体、股癣连续使用 2-4 周;手癣、足癣、花斑癣连续用药 4-6 周。
偶见皮肤刺激如烧灼感,或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等。
对盐酸特比萘芬或盐酸萘替芬过敏者禁用。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本品涂敷后不必包扎。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师。
本品为广谱抗真菌药,能高度选择性地抑制真菌麦角鲨烯环氧化酶,阻断真菌细胞膜形成过程中的麦角鲨烯环氧化反应而干扰真菌固醇的早期生物合成,从而发挥抑制和杀灭真菌的作用。
保定天浩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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