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盐酸米托蒽醌
100 ml:5 mg(以米托蒽醌计)
用于恶性淋巴瘤、乳腺癌和各种急性白血病。
静脉滴注,每次滴注时间不少于 30 分钟。
单用本品一次 12-14 mg/m2 体表面积,每 3-4 周一次;或 4-8 mg/m2,一日一次,连用 3-5 天,间隔 2-3 周。联合用药,一次 5-10 mg/m2 体表面积,当总剂量超过 140-160 mg/m2 时应警惕心脏毒性。
中度骨髓抑制,主要是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有恶心、呕吐、食欲减退、腹泻;偶见乏力、脱发、皮疹、口腔炎、尿道感染等。心脏毒性,可有心悸、早博及心电图异常等,其发生与总剂量有关,总剂量超过 140-160 mg/m2 时,心肌损害加重。在用过阿霉素,纵隔部位接受过放射治疗或原有心脏疾病的患者,总剂量不宜超过 100-120 mg/m2。文献报道本品发生心力衰竭的最低剂量为 55-255 mg/m2,发生在左心室排血量减少的最低剂量为 21-150 mg/m2。在使用阿霉素总剂量超过 350 mg/m2 的患者,应在严密观察下使用本品,总剂量超过 450 mg/m2 的患者不宜再用本品。静脉滴注药液外溢时,会发生严重的局部反应。
米托蒽醌为蒽醌类抗肿瘤药,通过与 DNA 反应而产生抗肿瘤作用,但其作用机理尚未安全阐明。本品对体外培养的增殖性和非增殖性人细胞均有杀细胞作用,这提示其缺乏细胞周期特异性。
动物试验提示本品具有致突变性和致癌作用。尚无充分的和严格对照的孕妇临床研究资料,若患者在孕期使用本品或使用本品时怀孕,应被告知对胎儿的潜在危害。有生育可能的女性患者应避免怀孕。本品可在人乳中排泄,有报道本品末次给药后 28 天乳汁中仍可明显检出(18 ng/ml)。鉴于本品可引起婴儿严重的不良反应,给药前应停止哺乳。
化学名称为:1,4-二羟基-5,8-双〔〔2-〔(2-羟乙基)氨基〕乙基〕氨基〕-9,10-蒽醌分子式:C22H28N4O6分子量: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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