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盐酸精氨酸
0.25 g。
用于肝性脑病等疾病的辅助治疗。
口服。一次 3~6 片,一日 3 次。
本品在儿童患者中应用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尚未见确切报道,应慎用。
可引起高氯性酸中毒,以及血中尿素、肌酸、肌酐浓度升高。
高氯性酸中毒患者禁用。肾功能不全及无尿患者禁用。
用药期间,宜进行血气监测,注意患者的酸碱平衡。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本品在人体内参与鸟氨酸循环,促进尿素的形成,使人体内产生的氨-鸟氨酸循环变成无毒的尿素,并通过尿液排出,从而降低血氨浓度。本品有较高浓度的氢离子,有助于纠正肝性脑病时的酸碱平衡。
尚不明确。
北京赛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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