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苯海索。
2 mg。
用于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也可用于药物引起的锥体外系疾患。
口服。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 1~2 mg,以后每 3~5 日增加 2 mg,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 10 mg,分 3~4 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 20 mg。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 2~4 mg,分 2~3 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 5~10 mg。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慎用。
常见口干、视物模糊等,偶见心动过速、恶心、呕吐、尿潴留、便秘等。长期应用可出现嗜睡、抑郁、记忆力下降、幻觉、意识混浊。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尚不明确。
本品为中枢抗胆碱抗帕金森病药,作用在于选择性阻断纹状体的胆碱能神经通路,而对外周作用较小,从而有利于恢复帕金森病患者脑内多巴胺和乙酰胆碱的平衡,改善患者的帕金森病症状。
口服后吸收快而完全,可透过血脑屏障,口服 1 小时起效,作用持续 6~12 小时。服用量的 56% 随尿排出,肾功能不全时排泄减慢,有蓄积作用,并可从乳汁分泌。
宁波大红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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