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每 g 含主要成份磺胺嘧啶银 0.01 g,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甘油、十六十八醇、白凡士林、轻质液状石蜡、羟苯乙酯、硬脂酸、依地酸二钠、十二烷基硫酸钠、纯化水。
500 g:5 g
用于预防和治疗小面积、程度较轻的烧伤(I° 或浅 II°)烫伤继发创面感染。
局部外用,直接涂于创面,约 1.5 mm 厚度。一日 1 次。
局部有轻微刺激性,偶可发生短暂性疼痛。本品自局部吸收后可发生各种不良反应,与磺胺药全身应用时相同,包括:1. 过敏反应较为常见,可表现为药疹,严重者可发生渗出性多形红斑、剥脱性皮炎和大疱表皮松解萎缩性皮炎等;也有表现为光敏反应、药物热、关节及肌肉疼痛、发热等血清病样反应。2. 中性粒细胞减少或缺乏症、血小板减少症及再生障碍性贫血。患者可表现为咽痛、发热、苍白和出血倾向。3. 溶血性贫血及血红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患者应用磺胺药后易发生,在新生儿和小儿中较成人为多见。4. 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核黄疸。由于磺胺药与胆红素竞争蛋白结合部位。可致游离胆红素增高。新生儿肝功能不完善,故较易发生高胆红素血症和新生儿黄疸。偶可发生核黄疸。5. 肝脏损害。可发生黄疸、肝功能减退,严重者可发生急性肝坏死。6. 肾脏损害。可发生结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发生间质性肾炎或肾管坏死的严重不良反应。7. 恶心、呕吐、胃纳减退、腹泻、头痛、乏力等。一般症状轻微,不影响继续用药。偶有患者发生艰难梭菌肠炎,此时需停药。8. 甲状腺肿大及功能减退偶有发生。9. 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偶可发生,表现为精神错乱、定向力障碍、幻觉、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现均需立即停药。
对磺胺类药物及银盐过敏者禁用。
本品可自局部部分吸收,其注意事项同磺胺嘧啶全身应用。1. 下列情况应慎用: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血卟啉症、失水、休克、爱滋病和老年患者。2. 交叉过敏反应。对一种磺胺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其他磺胺药可能过敏。3. 对呋塞米、砜类、噻嗪类利尿药、磺脲类、碳酸酐抑制药呈现过敏的患者,对磺胺药亦可过敏。4. 应用本品期间多饮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结晶尿的发生,必要时亦可服药碱化尿液。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6.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7. 本品可能引起新生儿贫血和核黄疸,故新生儿及 2 个月以下婴儿不宜使用。8.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9. 肝肾功能减退者慎用。10. 不宜大面积使用,以免增加吸收中毒。11.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2.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3.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4.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5.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6. 本品为非无菌制剂,应遵医嘱使用。
本品为磺胺类抗菌药,具有磺胺嘧啶和银盐的双重作用。对多数革兰阳性和革兰阴性菌均有抗菌活性,且具有收敛作用,可使创面干燥、结痂和早日愈合。
广东恒健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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