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米格列醇,其化学名称为(2R,3R,4R,5 S)-2-羟甲基-1-(2-羟乙基)-3,4,5-哌啶三醇。
分子式:C8H17NO5分子量:207.2
50mg
配合饮食控制和运动,用于改善成人2 型糖尿病患者血糖控制。在本品单药治疗或者磺脲类药物无法达到满意血糖控制时,可与磺脲类药物合用。
米格列醇的剂量必须参照其疗效与患者耐受量具体而定,但不可超过最大推荐量(100 mg,每日 3 次)。治疗开始阶段及剂量增加时,以餐后 1 小时血糖作为米格列醇疗效指标来确定患者的最小有效量,其后,约 3 个月左右检测一次糖基化血红蛋白。米格列醇每次于正餐开始时服用,并按下述方法逐渐加量:初始剂量推荐的初始剂量为 25 mg,每日 3 次。为了减轻胃肠道的不良反应,有的患者在开始时采用 25 mg,每日 1 次的用药方法,此后逐渐增加给药次数直到每日 3 次。使用米格列醇 25 mg,每日 3 次 4-8 周后,剂量应增至 50 mg,每日 3 次。
推荐的维持剂量为 50 mg,每日 3 次。维持时间大约 3 个月,随后应检测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若此时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未达到满意程度,剂量增至 100 mg,每日 3 次,即最大推荐剂量。若服用米格列醇(100 mg,每日 3 次)后,餐后血糖或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未见进一步降低则要考虑减量。一旦找到了有效耐受量,就应维持此剂量。
最大推荐剂量为 100 mg,每日 3 次。一项临床试验证明服用更大剂量米格列醇(200 mg,每日 3 次)虽可增加高血糖症状的控制效果,但同时也会增加其胃肠道不良反应的发生率。
磺脲类药物可以引起低血糖症。尽管在临床试验中证明本品与磺脲类药物合用与单用磺脲类药物相比,并不增加低血糖症的发生率。但当本品合用磺脲类药物时,可能会引起血糖的进一步降低,增加低血糖症发生的风险,其原因可能是二者产生的累加效应所致。如果发生低血糖症,应及时调整本品和磺脲类药物的剂量。
本品对儿童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没有被证实。
据文献报道
胃肠道症状是米格列醇最常见的不良反应。在美国一项使用安慰剂的对照试验中表明,服用米格列醇(25-100 mg,每日 3 次)的 962 名患者中腹痛、腹泻、胃胀气的发生率分别为 11.7%,28.7% 和 41.5%,而相应安慰剂组中 603 名患者上述症状发生率分别为 4.7%,10% 和 12%。其中腹痛和腹泻的发生率会随着持续给药而有所减轻。
使用米格列醇时皮疹发病率为 4.3%,而相应的安慰剂组为 2.4%。皮疹通常是一过性的。
使用米格列醇的患者血清铁含量降低,其发生率(9.2%)高于安慰剂组(4.2%)。但是大多数患者都是一过性的,且不伴有血红蛋白降低和其它血液学指标的异常。上市后经验以下不良反应在米格列醇上市使用后被报告。由于这些反应是由不确定数量的人群自发报告的,因此通常无法可靠地估计其频率或与药物暴露建立因果关系。
肠梗阻(包括麻痹性肠梗阻),不完全性肠梗阻,肠胃疼痛,恶心,腹胀。
罕见有关于使用α-葡萄糖苷酶抑制剂(包括米格列醇)相关的肠气囊肿病的上市后报道。肠气囊肿可能伴随有腹泻、粘液分泌、直肠出血和便秘的症状。并发症可能包括气腹、肠扭结、肠梗阻、肠套叠、肠出血和肠穿孔。如疑有肠气囊肿,请停止服用米格列醇并进行适当的影像诊断。
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者;炎性肠病,结肠溃疡,不完全性肠梗阻,有肠梗阻倾向的患者;慢性肠道疾病伴有明显胃肠功能紊乱,或伴有可能进一步加重出现肠胀气情况的患者;对该药物或其成分过敏者。
由于米格列醇本身的作用机理使得单独用药时不会引起餐后或空腹低血糖症,而磺脲类药物可引起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可以增强磺脲类降血糖的效力,因此二者合用会进一步加重血糖的降低,当米格列醇与这些药物联合使用时,应考虑减少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的剂量。由于口服葡萄糖,其吸收不受米格列醇抑制,故治疗轻、中度低血糖症通常采用口服葡萄糖而非蔗糖。米格列醇可抑制蔗糖水解为葡萄糖或果糖,因此蔗糖不宜作为快速纠正低血糖症的药物来使用。严重的低血糖症需要静脉滴注葡萄糖或注射胰高血糖素来纠正。
当糖尿病患者处于发热、外伤、感染或手术等应激状态时,会产生暂时性的血糖控制不佳,此刻必须暂时应用胰岛素治疗。
在肾损害患者中,米格列醇血清浓度随着肾损害和肾功能降低的程度成比例的上升。尚未进行针对伴有严重肾功能低下的糖尿病患者(血肌酐>20 mg/dL)的长期临床试验。因此,对于这些患者不推荐使用米格列醇。
米格列醇应在每顿正餐开始时服用,每日 3 次,口服。同时进行饮食控制,适当锻炼以及定期血糖/尿糖的检测是非常重要的。米格列醇本身不引起低血糖症,即使在空腹时服用也一样。然而,磺脲类药物和胰岛素则可引起低血糖甚至出现危及生命的低血糖症。由于米格列醇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联用时将加重血糖的降低,因此可能会加大这些药物导致低血糖症的风险性。低血糖症风险及其症状、治疗以及发展趋势都应为患者和患者家属所了解。由于米格列醇能抑制食用糖分解,故而葡萄糖应常备以便及时治疗因米格列醇与磺脲类药物或胰岛素联用而导致的低血糖。米格列醇如果产生副作用,通常是在治疗开始几周内出现。临床症状多表现为轻、中度的剂量依赖性的胃肠功能紊乱,如胃胀、稀便、腹泻或腹部不适。但以上症状出现的频率及强度常会随着时间而逐渐减轻。停药可立即缓解上述症状。
在开始治疗 2 型糖尿病时,应强调饮食也是治疗的主要形式。肥胖患者必须限制热量和降低体重。单独的适当饮食治疗可能对控制血糖和高血糖症状有效。有规律的体育活动也同样重要,同时应注意心血管危险因素的发生,必要时采取改善措施。医生和患者必须将米格列醇或其他治疗糖尿病药物视为配合饮食控制的手段,而不是代替饮食治疗或作为一种避免节制饮食的简易方法。此外,单独饮食治疗时血糖控制不佳可能是暂时的,仅需要短期使用米格列醇或其他治疗糖尿病的药物。继续或停止米格列醇或其他治疗糖尿病药物使用,应该以通过常规的临床和实验室评价的临床诊断为基础。
米格列醇的治疗效应可由定期血糖检测监控。糖基化血红蛋白水平测定被作为长期控制高血糖症状的监控指标。
米格列醇通过对肠粘膜上的α-葡萄糖苷酶的可逆性抑制作用发挥抗高血糖作用。小肠粘膜刷刷状缘上的α-葡萄糖苷酶可将低聚糖和二糖水解为葡萄糖和其它单糖。在糖尿病患者中,抑制此酶可延迟葡萄糖的吸收,降低餐后高血糖。与磺酰脲类药物的作用机制不同,米格列醇不刺激胰岛素分泌,二者合用时,米格列醇可增强磺酰脲类药物的血糖控制作用。此外,米格列醇可减轻磺酰脲类促胰岛素分泌和体重增加的作用。米格列醇对乳糖酶的抑制作用较小,在推荐剂量下,不会导致乳糖不耐症。
据文献报道
米格列醇的吸收在高剂量下会达到饱和,剂量为 25 mg 时可完全吸收,而剂量为 100 mg 时只能吸收 50%-70%。无论何种剂量,它都是在服药后 2-3 小时达到血药浓度最高值。没有证据表明米格列醇的全身吸收有助于提高它的治疗作用。
米格列醇的蛋白结合率很低(<4.0%),分布容积为 018L/kg,主要在细胞外液。
米格列醇在人体内和所研究的任何一种动物体内不进行代谢。在血浆、尿液和粪便中检测不出代谢物,这表明该物质无全身系统代谢和进入全身系统前代谢。
米格列醇以原形自肾脏排泄。因此,给予 25 mg 剂量,大于 95% 的药量在 24 小时内可以在尿中回收。而由于不完全的生物利用度,若给予大于 25 mg 的剂量,从尿中累积回收率稍微低一些。米格列醇的消除半衰期约为 2 小时。特殊人群
由于米格列醇主要由肾脏排泄,故其在有肾脏损害的患者体内会出现蓄积,肌酐清除率小于 25 mL/min 的患者服用 25 mg,每天 3 次,比肌酐清除率大于 60 mL/min 的患者的米格列醇血药浓度高两倍多。因为米格列醇是局部起作用,所以通过调整剂量来纠正增高的血药浓度是不可行的。对肌酥清除率小于 25 mL/min 的患者的用药安全性尚未确立。
与健康受试者相比,肝硬化患者的米格列醇的药代动力学没有变化。因为米格列醇不经肝脏代谢,本品的药代动力学对肝脏功能没有影响。
在相同体重条件下,男性和女性的米格列醇药代动力学相差不大。
一些对日本和高加索人受试者的药代动力学研究表明,两者的结果相近。一项对黑人和高加索人健康受试者的研究提示,当服用相同剂量 50 mg 时,比较其药效学,结果他们的葡萄糖和胰岛素效应相似。
遗传毒性米格列醇 Ames 试验、体外哺乳动物细胞 Hprt 基因突变试验、小鼠体内微核试验和显性致死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大鼠生育力毒性试验中,Wistar 大鼠经口给予米格列醇 300 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约是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 8 倍),对雌、雄大鼠的生育力无明显影响,对子代的存活、生长、发育和生育力无明显影响。在大鼠(50、150 和 450 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约是人体最大推荐剂量的 1.5、4 和 12 倍)和兔(10、45 和 200 mg/kg,约是人体剂量的 0.5、3 和 10 倍)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中,未见米格列醇给药相关的致畸作用。大鼠和兔给予 4 倍和 3 倍人体剂量的米格列醇(按体表面积计算),母体生殖能力和胎仔发育未见明显影响。在最高给药剂量下(在大鼠和兔中分别为 450 和 200 mg/kg),可见母体毒性和/或胎仔毒性,大鼠胎仔可见体重轻微但有统计学意义的降低,免胎仔可见体重轻微降低、骨化延迟和死亡率增加。在米格列醇大鼠围产期毒性试验中,未见不良反应剂量(NOAEL)为 100 mg/kg,按体表面积计算,约是人体剂量的 4 倍。在高剂量(300 mg/kg)下,可见死胎率增加,而在大鼠胚胎胎仔发育毒性试验高剂量(450 mg/kg)的分娩阶段未见该现象。除此之外,在大鼠胚胎-胎仔发育和国产期毒性试验中,未见对幼仔存活、发育、行为及生育力的不良影响。致癌性小鼠连续 21 个月掺食给予米格列醇最高约 500 mg/kg(按 AUC 计算,约是人体暴露量的 5 倍多),大鼠连续 2 年掺食给予米格列醇(按 AUC 计算,与人体最大暴露量相当),未见米格列醇相关的致癌性作用。
化学名称为:1,5-Dideoxy-1,5-[(2-hydroxyethyl)imino]-D-glucitol分子式:C8H17NO5分子量:207.23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
四川维奥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