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红霉素
0.125 g(12.5 万单位)
本品可作为青霉素过敏患者治疗下列感染的替代用药:溶血性链球菌、肺炎链球菌等所致的急性扁桃体炎、急性咽炎、鼻窦炎;溶血性链球菌所致猩红热、蜂窝织炎;白喉及白喉带菌者;气性坏疽、炭疽、破伤风;放线菌病;梅毒;李斯特菌病等。军团菌病。肺炎支原体肺炎。肺炎衣原体肺炎。衣原体属、支原体属所致泌尿生殖系感染。沙眼衣原体结膜炎。淋病奈瑟菌感染。厌氧菌所致口腔感染。空肠弯曲菌肠炎。百日咳。
口服,成人一日 1-2 g(8-16 片),分 3~4 次服用。军团菌病患者,一日 2-4 g(16-32 片),分 4 次服用。小儿按体重一日 30-50 mg/kg,分 3-4 次服用。
请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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胃肠道反应有腹泻、恶心、呕吐、中上腹痛、口舌疼痛、胃纳减退等,其发生率与剂量大小有关。肝毒性少见,患者可有乏力、恶心、呕吐、腹痛、发热及肝功能异常,偶见黄疸等。大剂量( ≥ 4 g/日)应用时,尤其肝、肾疾病患者或老年患者,可能引起听力减退,主要与血药浓度过高(>12 mg/L)有关,停药后大多可恢复。过敏反应表现为药物热、皮疹、嗜酸性粒细胞增多等,发生率约 0.5%-1%。其他,偶有心律失常,口腔或阴道念珠菌感染。
对本品及其他大环内酯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溶血性链球菌感染用本品治疗时,至少需持续 10 日,以防止急性风湿热的发生。肾功能减退患者一般无需减少用量,但严重肾功能损害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肝病患者本品的剂量应适当减少。用药期间定期随访肝功能。患者对一种红霉素制剂过敏或不能承受时,对其他红霉素制剂也可能过敏或不能承受。因不同细菌对红霉素的敏感性存在一定差异,故应做药敏测定。
本品可干扰 Higerty 法的荧光测定,使尿儿茶酚胺的测定值出现假性增高;血清碱性磷酸酶、胆红素、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和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的测定值均可能增高。
本品属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对葡萄球菌属(耐甲氧西林菌株除外)、各组链球菌和革兰阳性杆菌均具抗菌活性。奈瑟菌属、流感嗜血杆菌、百日咳鲍特氏菌等也对本品敏感。本品对除脆弱拟杆菌和梭杆菌属以外的各种厌氧菌亦具抗菌作用。对军团菌属、胎儿弯曲菌、某些螺旋体、肺炎支原体、立克次体属和衣原体属也有抑制作用。本品可透过细菌细胞膜,在接近供位(“P”位)与细菌核糖体的 50 S 亚基成可逆性结合,阻断转移核糖核酸(t-RNA)结合至“P”位上,同时也阻断多肽链自受位(“A”位)至“P”位的位移,从而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
本品口服后在肠道中吸收。吸收后除脑脊液和脑组织外,广泛分布于各组织和体液中,尤以肝、胆汁和脾中的浓度为高,在肾、肺等组织中的浓度可高出血药浓度数倍,在胆汁中的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 10~40 倍以上。在皮下组织、痰及支气管分泌物中的浓度也较高,痰中浓度与血药浓度相仿;在胸、腹水及脓液等的浓度可达有效水平。有一定量(约为血药浓度的 33%)进入前列腺及精囊中,但不易透过血-脑脊液屏障,脑膜有炎症时脑脊液中浓度仅为血药浓度的 10% 左右。可进入胎血和排入母乳中,胎儿血药浓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 5%~20%,母乳中药物浓度可达血药浓度的 50% 以上。表观分布容积(Vd)为 0.9L/kg。蛋白结合率为 70%~90%。红霉素在肝内代谢,主要在肝中浓缩和从胆汁排出,并进行肠肝循环,约 2%~5% 的口服量自肾小球滤过排出,无尿患者的血消除半衰期(t1/2β)可延长。粪便中也含有一定量。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后极少被清除,故透析后无需加用。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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