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维胺酯,化学名称:N-(4-乙氧羰基苯基)维生素甲酰胺。
分子式:C29H37NO3分子量:447.62
25 mg
用于治疗重、中度痤疮,对鱼鳞病、银屑病、苔藓类皮肤病、及某些角化异常性皮肤病也有一定疗效。
口服。按 1-2.0 mg/(kg·天)计算,成人每次 1-2 粒(25-50 mg),每日服 2-3 次。疗程治疗痤疮为 6 周,脂溢性皮炎为 4 周。或遵医嘱。
对儿童的安全性尚不清楚,过量服药可产生骨骼改变,如儿童骨骺盘的早熟融合。
本药的副作用与维生素 A 过量的临床表现相似,常见的副作用包括皮肤干燥、脱屑、瘙痒、皮疹、脆性增加、掌跖脱皮、瘀斑、继发感染等;口腔黏膜干燥、疼痛、结合膜炎、严重者角膜浑浊、视力障碍、视乳头水肿,头痛、头晕、精神症状、抑郁、良性脑压增高。骨质疏松、肌肉无力、疼痛、胃肠道症状、鼻出血等;妊娠服药可导致自发性流产及胎儿发育畸形;实验室检查可引起血沉块、肝酶升高、血脂升高、血糖升高、血小板下降等。上述副作用与异维 A 酸可引起的副作用相似,但相对较轻,且大多为可逆性,停药后可逐渐得到恢复。副作用的轻重与本药的剂量大小、疗程长短及个体耐受有关。轻度不良反应可不必停药,或减量使用,重度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由医师作相应处理。药品上市后监测到肝功能损害病例。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女性患者服药期间及停药后半年内应采取严格避孕措施。肝肾功能严重不全者慎用。治疗前后应定期监测肝功能。应避免同其他潜在的肝毒性药物合并使用。重症糖尿病、脂质代谢障碍者禁用。禁与维生素 A 同服。酗酒者慎用。避免强烈日光或紫外光过度照射。服药期间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如出现视觉障碍,建议及早眼科检查。
本品为维 A 酸衍生物,结构式近似全反式维 A 酸,作用机制与 13-顺维 A 酸及芳香维 A 酸较相似;但副作用较全反式维 A 酸轻。口服具有调节和控制上皮细胞分化与生长,抑制角化,减少皮脂分泌,抑制角质形成细胞的角化过程,使角化异常恢复正常,抑制痤疮丙酸菌的生长,并有调节免疫及抗炎作用。
本品口服后大部分经肠道吸收,经肝、胆代谢后由尿、便排出。健康男性空腹单次口服本品 10 mg,达峰时间为 2.612 小时±0.778 小时,血药峰浓度为 17.496 μg/mL±8.992 μg/mL,半衰期(t1/2)为 2.378 小时±0.871 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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