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为肌醇烟酸酯。
0.2g
本品用于高脂血症、动脉粥样硬化、各种末梢血管障碍性疾病(如闭塞性动脉硬化症、肢端动脉痉挛症、冻伤、血管性偏头痛等)的辅助治疗。
口服,每日 3 次,一次 0.2-0.6 g,连续服用 1-3 个月。
尚不明确。
服药后可有轻度恶心、发汗、瘙痒感等反应。
对本品或其它烟酸类药物过敏者禁用。患活动性肝病、不明原因氨基转移酶升高等肝功能异常者禁用。活动性溃疡病、有出血倾向者禁用。
胃酸缺乏者应同时服用稀盐酸或柠檬汁以减少不良反应。本品的结构与烟酸相关。同时服用烟酸与他汀类药物(即 3-羟基-3-甲基戊二酰辅酶 A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肌肉毒性的风险将增加。一项研究报道,服用烟酸加 laropiprant 的中国患者联合使用辛伐他汀后,其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症的发生率相比白种人较高。
本品为一温和的周围血管扩张剂,在体内逐渐水解为烟酸和肌醇,故具有烟酸和肌醇二者的药理作用,具降脂作用。其血管扩张作用较烟酸缓和而持久,没有服用烟酸后的潮红和胃部不适等副作用。本品可选择性的使病变部位和受寒冷刺激的敏感部位的血管扩张,而对正常血管的扩张作用则较弱。此外并有溶解血栓、抗凝、抗脂肪肝、降低毛细血管脆性等作用。
本品烟酸成分经吸收后广泛分布到各组织。约 45 分钟肝内代谢。T1/2大剂量治疗时,绝大部分经肾排出。
本品在体内水解为烟酸和肌醇,其中烟酸的 LD50为(口服)大鼠 7 g/kg,(皮下)大鼠 5 g/kg。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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