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主要成份:芬太尼
本品用于治疗需要应用阿片类止痛药物的重度慢性疼痛。
芬太尼透皮贴剂的剂量应根据患者的个体情况而决定,并应在给药后定期进行剂量评估。芬太尼透皮贴剂应在躯干或上臂非刺激及非辐射的平整表面应用。使用部位的毛发(最好是无毛发部位)应在使用前予以剪除(不需用剃须刀剃净)。在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前若需清洗应用部位,则需使用清水,不能使用肥皂、油剂、洗剂或其它制剂,因其可能会刺激皮肤或改变芬太尼透皮贴剂的特性。在使用本贴剂前皮肤应完全干燥。芬太尼透皮贴剂应在打开密封袋后立即使用。在使用时需用手掌用力按压 2 分钟,以确保贴剂与皮肤完全接触,尤其应注意其边缘部分。芬太尼透皮贴剂可以持续贴敷 72 小时。在更换贴剂时,应在另一部位使用新的芬太尼透皮贴剂。几天后才可在相同的部位上重复使用。初始剂量选择芬太尼透皮贴剂的初始剂量应依据患者阿片类药物的应用史,包括对阿片类药物的耐受性,同时应考虑患者的一般状况和医疗状况。未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应以芬太尼透皮贴剂的最低剂量 25 μg/小时为起始剂量。对于使用过阿片类药物的患者:应按下述过程将口服或肠外给药转为应用芬太尼透皮贴剂。计算以前的 24 小时止痛药需要量。应用表 1 将上述需要量转换为等效的口服吗啡剂量。表 1 中所有肌注和口服剂量相当于肌注吗啡 10 mg 相等的等效止痛剂量。表 2 列出了吗啡的 24 小时口服剂量以用于转换为芬太尼透皮贴剂的剂量。请使用该表将上述需要量转换为等效的口服吗啡剂量。表 1.止痛作用等效转换*依据为上一个将上述所列药物的肌注剂量与吗啡相比以确定相对强度的单剂量研究。**根据对慢性疼痛患者治疗的临床经验,吗啡的口服/肌注作用强度比为 1:3参考文献:摘自 Foley KM.癌痛的治疗。NEJM985;313(2):84-95表 2 根据吗啡每日口服剂量得出的芬太尼透皮贴剂推荐剂量*在临床试验中这些吗啡每日口服剂量的范围用于转换芬太尼透皮贴剂的剂量为基础转换本品。在首次使用阿片类药物和已对阿片类药物耐受的患者中,对芬太尼透皮贴剂的最大止痛效果,不能在使用后的 24 小时内进行评价。这是因为在使用本贴剂后最初的 24 小时内血清芬太尼的浓度逐渐升高。在开始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后,以前的止痛治疗逐渐消除直至达到芬太尼的止痛效果。剂量的调整及维持治疗每 72 小时应更换一次芬太尼透皮贴剂贴剂,剂量应依据个体情况逐渐增加直至达到止痛效果。若在开始使用后,止痛效果不满意可在 3 天后增加剂量。此后,每 3 天可进行一次剂量调整。剂量增加的幅度通常为 25 μg/小时。但同时应考虑附加的其它疼痛治疗(口服吗啡 90 mg/日≈芬太尼透皮贴剂 25 μg/小时)及患者的疼痛现状。当剂量大于 100 μg/小时以上时,可以使用一片以上的芬太尼透皮贴剂贴剂。患者可能定时需要短效的止痛剂,以治疗突发性疼痛。在芬太尼透皮贴剂剂量超过 300 μg/小时时,一些患者可能需要增加或改变阿片类药物的应用方法。终止芬太尼透皮贴剂的治疗若需停止应用芬太尼透皮贴剂时,替代芬太尼透皮贴剂治疗的其它阿片类药物,应从低剂量开始,缓慢逐渐增加剂量。这是因为芬太尼血清浓度在除去贴剂后逐渐降低,在 17 小时或更长的时间后,芬太尼的血清浓度可降低 50%。一般来说,阿片类止痛剂应逐渐停药。因本品未进行临床研究,以上用法用量根据上市同品种制定。
与阿片类药物相关的不良反应包括:恶心、呕吐、便秘;低血压、心动过缓;嗜睡;头晕、头痛;精神错乱;幻觉;欣快;瘙痒;出汗及尿潴留。与所有的强效阿片类制剂相同,最严重的不良反应为肺通气不足。偶见皮肤反应的报道,如发红,红斑及刺痒。这些反应通常在去除贴剂后 24 小时内消失。在某些从以前的阿片类镇痛药改用芬太尼透皮贴剂的患者中,可能会出现阿片类药物的戒断症状,如:恶心、呕吐、腹泻、焦虑和寒颤。
芬太尼透皮贴剂禁用于已知对芬太尼或对本贴剂中粘附剂敏感的患者。芬太尼透皮贴剂不应用于急性或手术后疼痛的治疗,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没有机会在短期内逐渐增加芬太尼的用量,并且可能会导致严重的或威胁生命的肺通气不足。本品禁用于 40 岁以下非癌性慢性疼痛患者(艾滋病与截瘫病人不受年龄限制)。
因为血清芬太尼浓度在停止使用本贴剂后逐渐下降并且在 17(13-22)小时后降低大约 50%,所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的患者应在停止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后继续观察 24 小时。本品是麻醉药品控释剂,使用本品治疗时,每张处方最大量为 15 日用量。在芬太尼透皮贴剂使用前后,均应将其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不能将本品分拆、切割或以任何其他方式损坏,因为这样会导致芬太尼的释放失控。呼吸抑制与所有的强效阿片类药物相似,一些患者在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时可能会出现明显的呼吸抑制;必须注意观察药物对患者的此类影响。呼吸抑制可能会持续至停止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后。呼吸抑制的发生率随芬太尼透皮贴剂剂量的增加而增加。请参照
中有关呼吸抑制的说明。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的药物可能会增加呼吸抑制的发生(请参照
项)。慢性肺疾病患者对于伴发有慢性阻塞性或其它肺疾病患者,芬太尼透皮贴剂可能会产生较多的严重不良反应。在这些患者中,阿片类药物可能会使呼吸力降低,气道阻力增加。药物依赖性在重复使用阿片类药物后可能会出现耐受和机体依赖。罕见由于服用阿片类药物引起的医源性成瘾。颅内压增加者对 CO2 潴留可能引起颅内效应的患者,对患有如颅内压升高,意识损害者或昏迷的患者可能对二氧化碳潴留引起的颅内作用敏感,故在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时应特别注意。心脏疾病患者芬太尼可能会产生心动过缓,因此缓慢型心律失常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注意。肝脏疾病患者因为芬太尼在肝脏中被代谢成为无活性的代谢产物,故肝脏疾患可延迟其清除。肝硬化患者单次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时尽管其血清浓度有升高的趋势,但其药代动力学不改变。对于伴有肝功损害的患者应仔细观察芬太尼的毒性症状,必要时可减量。肾脏疾病患者少于 10% 的芬太尼以原形形式由肾脏排泄,与吗啡不同的是无已知的活性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对肾衰的患者静脉注射芬太尼后所获得的数据表明透析可改变芬太尼的分布,并可影响其血清浓度。伴有肾功能损害者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后,必须仔细观察芬太尼的毒性症状,必要时可减量。发烧患者/外部发热源的应用药代动力学模型表明若皮肤温度升至 40 ℃ 时,血清芬太尼的浓度可能提高大约 1/3。因此,发烧的患者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时应监测其阿片类药物副作用,必要时应调整芬太尼透皮贴剂的剂量。告知所有患者应避免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的部位直接与发热源接触,如:加热垫、电热毯、加热水床、烤灯、强烈的日光浴、热水瓶、蒸汽浴及热涡矿泉浴。对驾驶和操纵机器能力的影响芬太尼透皮贴剂可能会影响从事如驾驶汽车或操纵机器在内的具有潜在性危险工作所需的脑力和/或体力。使用后贴剂的处理复诊时,将用过的贴剂放入回收袋,送回医院药房。未用过的贴剂应送回医院药房。
芬太尼为一种阿片类止痛剂,主要与μ-阿片受体相互作用。它的主要治疗作用为止痛和镇静。对于首次使用阿片制剂的患者,芬太尼的最小止痛血清浓度范围为 0.3-1.5 ng/ml;在血清浓度高于 2 ng/ml 以上时副作用的发生频率增加。
尚无本品的药代动力学数据,以下为文献资料。芬太尼透皮贴剂在 72 小时的应用期间可持续地、系统地释放芬太尼。芬太尼的释放速率保持恒定。该速率由异分子聚合物释放膜及芬太尼透皮的速率所决定。在开始使用芬太尼透皮贴剂的时候,血清芬太尼的浓度逐渐增加,在 12-24 小时内达到稳定,并在此后保持相对稳定直至 72 小时。芬太尼的血清浓度一般在首次使用后的 24 至 72 小时内达到峰值。芬太尼的血清浓度与芬太尼透皮贴剂贴剂的大小成正比。在持续使用同样大小的 72 小时贴剂时,则血清浓度保持稳定。在取下芬太尼透皮贴剂贴剂后,血清芬太尼浓度逐渐下降,在大约 17(13-22)小时内下降 50%。与静脉注射相比通过皮肤持续吸收芬太尼的方法,其药物浓度的降低比静脉注射法缓慢。老年、恶液质或虚弱的患者其芬太尼的清除率可能会降低,因此在这些患者中,芬太尼的半衰期可能延长。芬太尼主要在肝脏代谢。约 75% 的芬太尼主要以代谢产物的形式排泄入尿,原形药物少于 10%。约 9% 的使用量以代谢产物的形式排泄入粪便。血浆中未结合的芬太尼平均值估计为 13-21%。
最小有效浓度和产生毒性的浓度均随耐受性的提高而增加,耐受性的发展速度存在极大的个体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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