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苦参素
100 ml:苦参素 0.6 g 与氯化钠 0.9g
用于慢性乙型病毒性肝炎的治疗。
静脉滴注。每日一次,每次 0.4~0.6 g。
尚无儿童用药经验。
发生率较低。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恶心,呕吐,口苦,腹泻,上腹不适或疼痛。偶见皮疹,胸闷,发热。症状一般可自行缓解,个别病人可出现注射部位发红。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有严重血液,心,肝,肾及内分泌疾患者禁用。
1.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2.严重肝功能不全者慎用。长期使用应密切注意肝功能变化。3.严重肾功能不全者,不建议使用本品。4.用药后出现药疹者应停药。
在四氯化碳所致肝损伤模型上,本品可降低动物的血清转氨酶和肝脏中羟脯氨酸含量,减轻肝脏的病变和降低感染乙型肝炎病毒(HBV)鸭的血清 DHBV-DNA 水平。
动物实验显示:静脉注射苦参素后,血药浓度一时间曲线呈双指数型,符合二房室模型,口服后反应与浓度之间的关系符合 S 型 Emax 模型。为非剂量依赖性。本药主要在肝脏及小肠中代谢,而由尿液及粪便排出。尚无人体药代动力学资料。
大鼠连续 24 周苦参素经口给药,剂量分别为 48,120,300 mg/kg,效果给药后动物短期内出现先兴奋抑制症状。高剂量组大鼠体重增长缓慢,血清生化学的谷丙转氨酶(GPT)和尿素氮(BUN)数值均明、明显升高。中,高剂量组动物的肝脏和肾脏的脏器系数明显增加,病理检查各给药和停药后高剂量组大鼠肝脏细胞有点状或灶性坏死,肺细胞泡壁增厚,细支气管周围淋巴细胞浸润,其他组织未见明显损伤及病理改变,停药后 4 周肝脏的毒性反应未恢复。
化学名称为:氧化苦参碱分子式:C15H24N2O2分子量:282.38
福建省兴源集团(莆田)药业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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