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苯甲酸利扎曲普坦
5 mg(以 C15H19N5 计)
用于成人有或无先兆的偏头痛发作的急性治疗。不适用于预防偏头痛。不适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
口服给药,一次 5~10 mg(1~2 粒),每次用药的时间间隔至少为 2 小时,一日最高剂量不得超过 30 mg(6 粒)。或遵医嘱。
本品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在儿科尚未明确,因此年龄在 18 岁以下的病人不推荐使用本品。
本品有很好的耐受性,不良反应轻且时间短暂。主要的不良事件是虚弱/易疲劳、嗜睡、有疼痛或压迫感及眩晕、严重的心脏意外,包括在使用 5-HT1 激动剂后出现死亡,这些事件极少发生,报道的病人多伴有冠状动脉疾病(CAD)危险因素先兆。意外事件有冠状动脉痉挛、短暂性心肌缺血、心肌梗死、室性心动过速及室颤。与服用利扎曲普坦相关的其它不良反应,以下部分通常临床发生率很低,且包括了开放性研究中报道的,所以不能确定利扎曲普坦在其中的因果关系:综合方面:少见的有寒战、低热、面部水肿、宿醉效应及腹胀。罕见的有高热、邻位静电效应、晕厥及水肿/肿胀。非典型感觉方面:常见的是热/冷感。心血管方面:常见的是心悸。少见的是心动过速、四肢发冷、高血压、心律失常及心动过缓。罕见的是心绞痛。消化系统方面:常见的是腹泻及呕吐。少见的是消化不良、口渴、胃酸反流、吞咽困难、便秘、胃胀及舌体肿胀。罕见的是厌食、食欲增加、胃炎、舌体麻痹及嗳气。新陈代谢:罕见的是脱水。肌肉骨骼方面:少见的是肌肉无力、肌肉僵直、肌肉痛、肌痛性痉挛、肌肉骨骼痛、关节痛及肌肉痉挛。神经学/精神病学方面:常见的是感觉迟钝、记忆力减退、兴奋及震颤。少见的是神经过敏、眩晕、失眠、焦虑、抑郁、定向障碍、共济失调、构音障碍、思维混乱、多梦、步态异常、易激惹、记忆缺陷、激动不安及感觉过敏。罕见的是感觉迟钝、骨骼解体、运动不能、忧虑、运动过度、嗜睡及反射减弱。呼吸系统方面:常见的是呼吸困难。少见的是咽炎、鼻部刺激、鼻充血、咽干、上呼吸道感染、打哈欠、呼吸道充血(尤鼻部)、鼻部发干、鼻出血及鼻窦病变。罕见的是咳嗽、呃逆、声音嘶哑、流涕、喷嚏、呼吸急促和咽部水肿。特殊感觉:少见的是视力模糊、耳鸣、眼干、眼部灼热、眼疼、眼部刺激、耳痛及撕裂感。罕见的是听觉过敏、嗅觉失真、畏光、幻视、眼痒及眼部肿胀。皮肤及其附属物:常见的是脸红。少见的是出汗、瘙痒、出疹及风疹。罕见的是红斑、痤疮及对光过敏。泌尿生殖系统:常见的是热潮红。少见的是尿频、多尿及月经失调。罕见的是排尿困难。
在该部分列出的临床实践中已经发生并自发报告至不同监测系统的严重不良事件。对于上述不良反应项中的不良事件或过于普通不必说明的不良事件不再列出。由于引用的事件来自世界范围内上市后用药的自发报告,故事件发生频率及其与服用利扎曲普坦的关系不能最终确定。心血管:心肌缺血,心肌梗死(见警告)。脑血管:脑卒中。特殊感觉:味觉障碍。全身:过敏反应:血管水肿(如面部水肿,舌肿胀,咽部水肿),哮喘,中毒性表皮溶解坏死。
禁用于局部缺血性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死或有记录的无症状缺血)的患者。禁用于有缺血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痉挛(包括 Prinzmetal 变异型狭心症或其它隐性心血管疾病等)症状、体征的患者。因本品能升高血压,故不易控制血压的高血压患者禁用。禁用于半身不遂或基底部偏头痛患者。禁止同时服用 MAO 抑制剂,禁止在停服 MAO 抑制剂 2 周内服用本品。对本品或对任一活性成份过敏者禁用。在服用本品治疗的 24 小时内,禁止服用其他 5-HT1 激动剂,含有麦角胺或麦角类药物如双氢麦角胺、美西麦角等。
只用于治疗确诊的偏头痛。与 5-HT1 激动剂联合应用时,已有报道利扎曲普坦给药几小时后发生严重心脏病意外,包括急性心肌梗死。另外有报道其它的 5-HT1 激动剂给药后的几小时内出现危及生命的心律紊乱及死亡。因偏头痛患者使用 5-HT1 激动剂的范围,这些事件的发病率已显著降低,但仍应注意。本品禁用于未确诊的冠状动脉疾病(CAD)患者。对于间断的长期使用本品及存在冠状动脉疾病(CAD)先兆等危险因素的病人,当需要使用本品时,推荐进行周期性间断性的心血管系统评价。病人若患有影响药物吸收、代谢或排泄的疾病时应谨慎用药。肾功能损害患者中透析的病人应谨慎使用。中度肝功能不全的病人应谨慎使用。偏头痛一次性发作,若病人对本品的首次剂量没有反应,应在第二次给药前进行重新诊断。本品的化学特性能与黑色素结合并有可能蓄积导致中毒,长期用药存在对眼睛影响的可能性,应注意监测。本品对于丛集性头痛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建立。
利扎曲普坦对克隆人 5-HT1B 和 5-HT1 D 具有高度的亲和力,对其它 5-HT1 受体和 5-HT7 受体亲和力较低,对 5-HT2、5-HT3、肾上腺素、DA、组胺、胆碱或 BZ 受体无明显活性。利扎曲普坦激动偏头痛发作时扩张的脑外、颅内血管以及三叉神经末梢上的 5-HT1B/1 D,导致颅内血管收缩,抑制三叉神经疼痛通路中神经肽的释放和传递,而发挥其治疗偏头痛作用。
本品口服后吸收完全。其平均绝对生物利用度大约为 45%,达到平均最高血浆浓度(Cmax)大约 1~1.5 小时(Tmax)。未见偏头痛发作对本品吸收或药代参数的影响。食物对本品的生物利用度(F)没有明显的影响,但使达峰时间延迟了 1 小时。本品的血浆半衰期(t1/2)在男性和女性的平均值为 2~3hr,其曲线下面积(AUC)女性比男性大约高 30%,平均达峰浓度比男性约高 11%,而达峰时间一致。多剂量给药没有发生蓄积效应。平均表观分布容积(Vd)在男性大约为 140L 而女性为 110L。该药的血浆蛋白结合较低约为 14%。本品主要通过单胺氧化酶-A (MAO-A) 氧化脱氨基作用代谢为吲哚乙酸(对 5-HT1B/1 D 受体没有活性),少量代谢为 N-去甲基利扎曲普坦(一种对 5-HT1B/1 D 受体作用与母体复合物相似活性的代谢物,其血浆浓度大约为母体复合物的 14%,)它们的消除率相似。其它较少的代谢物如 N-氧化物、6-羟基复合物及 6-羟基代谢物结合的硫酸盐,对 5-HT1B/1 D 受体均没有活性。本品不抑制人肝细胞色素 P450 3A4/5,1A2,2C9,2C19 和 2E1,是 P450 2D6 的竞争性抑制剂,其抑制浓度却要求极高水平,无临床相关性。单剂量口服 10mg14C-利扎曲普坦后,120 小时后总的放射活性累计在尿和粪便中分别为 82% 和 12%。口服给药后,大约有 17% 进入血液循环。约有 14% 的药物以原型从尿中排出,约 51% 的药物以吲哚乙酸代谢物的形式排出,说明本品存在首过代谢。本品在健康非偏头痛老年人志愿者(年龄在 65~77 岁之间)的药代动力学与在健康非偏头痛年轻志愿者(年龄在 18~45 岁之间)体内相似。给轻、中度酒精性肝硬化引起的肝损害患者口服本品后的血浆浓度,轻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与健康对照组相似,而中度肝功能不全的患者要比前二者高出大约 30%。肾功能不全的病人 (肌酐清除率为 10~60 mL/min/1.73 m2)本品的 AUC0-∞与健康人没有明显差异。而血液透析的病人(肌酐清除率< 2 mL/min/1.73 m2),本品的 AUC 比正常肾功能患者要高出大约 44%。
遗传毒性利扎曲普坦 Ames 试验、V-79CHL 细胞基因突变试验、大鼠肝细胞碱性洗脱试验、CHO 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生殖毒性雌性大鼠经口给予利扎曲普坦 100 mg/kg/天(AUC 相等于人最大推荐剂量 30 mg 下暴露量的 225 倍),可见动情周期改变、交配延迟,未见影响剂量为 10 mg/kg/天(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 15 倍)。雄性大鼠在剂量高达 250 mg/kg/天(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 550 倍)未见对生育力或生殖行为的影响。致畸敏感期试验中,妊娠大鼠和家兔分别给予利扎曲普坦 100 和 50 mg/kg/天(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 225 和 115 倍),可见胎仔体重和母体体重增量降低,未见影响剂量均为 10 mg/kg/天(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 15 倍)。大鼠围产期毒性试验中,在剂量为 100 和 250 mg/kg/天时未见母体毒性,可见幼仔出生时和出生后前 3 天内死亡率增加,幼仔断奶前和断奶后体重增量降低,被动回避能力降低,未见影响剂量为 5 mg/kg/天(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 7.5 倍)。致癌性小鼠和大鼠经口给予利扎曲普坦剂量高达 125 mg/kg/天(分别相当于人最大推荐剂量下暴露量的 150 倍和 240 倍),连续给药 100 和 106 周,未见肿瘤发生率增加。
化学名称为:N,N-二甲基-2-[5-(1,2,4-三唑-1-基甲基)-1 H-吲哚-3-基]乙胺苯甲酸盐分子式:C15H19N5C7H6O2分子量:39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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