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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的主要成份为辛伐他汀。化学名称:2,2-二甲基丁酸(4R,6R)-6[2-[(1 S,2 S,6R,8 S,8aR)-1,2,6,7,8,8a-六氢-8-羟基-2,6-二甲基-1-萘基]乙基]四氢-4-羟基-2 H-吡喃-2-酮-8-酯
分子式:C25H38O5分子量:418.57
(1)10 mg;(2)20 mg
高脂血症对于原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包括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高脂血症或混合性高脂血症的患者,当饮食控制及其他非药物治疗不理想时,结合饮食控制,本品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载脂蛋白 B 和甘油三酯,且可升高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从而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及总胆固醇/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比率。对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结合饮食控制及非饮食疗法,本品可用于降低升高的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和载脂蛋白 B。冠心病对于冠心病合并高胆固醇血症的患者,本品适用于:降低死亡的危险性;降低冠心病死亡及非致死性心肌梗死的危险性;降低卒中和短暂性脑缺血的危险性;降低心脏血管重建手术(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及经皮腔内冠状动脉成形术)的危险性;延缓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进程,包括减少新病灶及全堵塞的形成。患有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儿童患者对于患有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的 10-17 岁的青春期男孩和女孩(至少初潮 1 年后),结合饮食控制,本品可用于降低总胆固醇,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甘油三酯和载脂蛋白 B。
患者接受本品治疗以前,应接受标准的降胆固醇饮食并在治疗过程中继续维持。推荐剂量范围为每天 5-40 mg,晚间一次服用,所用剂量应根据基础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水平、推荐的治疗目标和患者反应进行个体化调整。调整剂量应间隔 4 周或以上。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天 10 mg 或 20 mg,晚间一次服用。对于因存在冠心病、糖尿病、周围血管疾病、卒中或其他脑血管疾病史而属于 CHD 事件高危人群的患者,推荐的起始剂量为 20-40 mg/天。对于只需中度降低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的患者,起始剂量为 10 mg。——限制 80 mg/天剂量的使用由于导致包括横纹肌溶解在内的肌病风险增加(尤其在使用的第一年内),本品 80 mg 剂量仅限于已经长期使用( ≥ 1 年)并耐受该剂量,并没有发生肌病的患者。对于虽已经使用并耐受 80 mg 的患者,如果需要合并使用具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并且该药物属于合并用药禁忌或者合并用药对本品有剂量限制,则应当将本品转换为药物相互作用可能性较低的其他他汀。对于 40 mg/天剂量未能使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达标的患者,不应再增加剂量,而应转换为其他疗效更强的疗法。——合并使用其他药物同时服用维拉帕米、地尔硫䓬或决奈达隆:本品的剂量不能超过 10 mg/天;同时服用胺碘酮、氨氯地平、雷诺嗪或含有 elbasvir、grazoprevir 的药物:本品的剂量不能超过 20 mg/天。——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根据一项对照临床研究的结果,对于纯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本品的推荐剂量为每天 40 mg,晚间一次服用。本品可与其他降脂疗法联合应用(如低密度脂蛋白血浆分离置换法),当无法使用这些方法时,可单独使用本品。同时服用洛美他派,本品的剂量不能超过 40 mg/天。——肾功能不全的患者由于本品经肾脏排泄不明显,故轻、中度肾功能不全患者不需调整剂量。然而,对于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肌酐清除率 < 30 mL/分钟)应慎用本品,此类患者的起始剂量应为每天 5 mg,并密切监测。——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儿童患者(10-17 岁)对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10-17 岁的儿童患者,本品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天 10 mg,晚间一次服用。推荐的剂量范围为每天 10-40 mg,推荐的最大剂量为每天 40 mg。所用剂量应根据推荐的治疗目标进行个体化调整。——中国患者使用调脂剂量的烟酸或含烟酸药物中国患者合并使用辛伐他汀 40 mg/天与调脂剂量的烟酸或含烟酸药物时,肌病风险增高,因此,中国患者合并使用超过 20 mg 剂量的辛伐他汀与调脂剂量的烟酸或含烟酸药物要谨慎。因为肌病的风险与剂量具有相关性,中国患者不应合并使用 80 mg 剂量辛伐他汀与调脂剂量的烟酸或含烟酸药物。中国患者肌病风险增加的原因尚不明确。尚不清楚在其他亚裔患者中,联合应用是否会导致肌病的风险增加。
辛伐他汀在年龄 10-17 岁的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已在一个在青春期男孩和女孩(至少初潮 1 年后)中进行的对照试验得到评价。辛伐他汀治疗组患者的不良事件总体与安慰剂组类似。在此人群中未进行剂量大于 40 mg 的研究。在这个有限的对照研究中,未发现辛伐他汀对青春期男性或女性的生长或性成熟有明显的影响,或对青春期女性的月经周期长度有影响(见用法用量;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建议青春期女性辛伐他汀治疗时采用适当的避孕方法(见禁忌;注意事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在年龄小于 10 岁的患者及月经初潮前的女孩中进行辛伐他汀的研究。
辛伐他汀片一般耐受性良好,大部分不良反应轻微且为一过性。在对照临床研究中不足 2% 的患者因辛伐他汀片的不良反应而中途停药。在上市前的对照临床研究中,研究者认为与药物有关(分为可能、很可能或肯定)且发生率 ≥ 1%的不良反应有腹痛、便秘和胃肠胀气;发生率为 0.5-0.9% 的不良反应有疲乏无力和头痛。肌病的报道很罕见,见注意事项,肌病/横纹肌溶解。在 HPS 研究中(见临床试验),共有 20536 名患者每日服用辛伐他汀片 40 mg(n = 10269)或安慰剂(n = 10267),平均观察时间为 5 年,两组间的安全性相似。这项大型试验只记录了严重不良反应和因副作用而退出研究的人数。两组间因不良反应退出的比例是相似的(辛伐他汀组 4.8%,安慰剂 5.1%)。辛伐他汀组中的肌病发生率小于 0.1%。辛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的转氨酶升高(重复检查中,超过正常值上限 3 倍以上)的比例分别为 0.21%(n = 21)和 0.09%(n = 9)。在北欧辛伐他汀生存研究(4 S)中,4444 名患者每天服用辛伐他汀片 20-40 mg(n = 2221)或安慰剂(n = 2223),随访时间的中位数为 5.4 年,两组间的安全性及耐受性相似。在无对照临床研究或上市后的应用中报道过下列不良反应:恶心、腹泻、皮疹、消化不良、瘙痒、脱发、晕眩、肌肉痉挛、肌痛、胰腺炎、感觉异常、外周神经病变、失眠、抑郁、呕吐、贫血,勃起功能障碍和间质性肺病。极少发生横纹肌溶解和肝炎/黄疸,极罕见有致命及非致命肝衰竭的发生。罕见有与使用他汀有关的免疫介导性坏死性肌病(IMNM)(一种自身免疫性肌病)的报告。IMNM 的特征为:近端肌无力和血清肌酸激酶升高(停用他汀后症状仍然存在);肌肉活检显示为无显著炎症的坏死性肌病;应用免疫抑制剂后改善(见注意事项,肌病/横纹肌溶解)。包括下列一项或多项症状的明显的过敏反应综合症罕有报道:过敏性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狼疮样综合征、风湿性多发性肌痛、皮肤肌炎、脉管炎、血小板减少症、嗜酸性细胞增多、红细胞沉降率(ESR)升高、关节炎、关节痛、荨麻疹、光敏感、发烧、潮红、呼吸困难以及不适。上市后经验:他汀类药品的国外上市后监测中有罕见的认知障碍的报道,表现为记忆力丧失、记忆力下降、思维混乱等,多为非严重,可逆性反应,一般停药后即可恢复。实验室检查发现血清转氨酶显著和持续性升高的情况罕有报道。曾报道过碱性磷酸酶和γ-谷氨酸转肽酶升高的情况。肝功能检查异常为轻微和一过性的,来源于骨骼肌的血清肌酸激酶(CK)升高的情况已有报道(见注意事项)。他汀类药品的上市后监测中有高血糖反应、糖耐量异常、糖化血红蛋白水平升高、新发糖尿病、血糖控制恶化的报告,部分他汀类药品亦有低血糖反应的报告。对于辛伐他汀,有升高糖化血红蛋白和空腹血糖的报告。儿童患者(年龄 10-17 岁)在一项包括年龄 10-17 岁的儿童杂合子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患者的研究中(n = 175),辛伐他汀治疗组的安全性和耐受性总体与安慰剂治疗组类似(见注意事项;儿童用药;临床试验)。
---对本品任何成份过敏者 。---活动性肝脏疾病或无法解释的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者。---怀孕和哺乳期妇女(见注意事项、怀孕和哺乳期妇女用药)。---与强 CYP3A4 抑制剂联合应用(例如,伊曲康唑、酮康唑、泊沙康唑、伏立康唑、HIV 蛋白酶抑制剂、波普瑞韦、替拉瑞韦、红霉素、克拉霉素、泰利霉素、奈法唑酮或含有 cobicistat 的药物)(见注意事项,肌病/横纹肌溶解以及药物相互作用)。---与吉非贝齐、环孢菌素或达那唑联合应用(见注意事项,肌病/横纹肌溶解以及药物相互作用)。
肌病/横纹肌溶解辛伐他汀偶尔能引起肌病,表现为肌肉痛、触痛或乏力,并伴随肌酸激酶(CK)升高,超过正常上限的 10 倍。肌病有时形成横纹肌溶解,伴或不伴继发于肌红蛋白尿的急性肾功能衰竭,由此发生的致命性事件罕见。血浆中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水平很高时肌病的危险增加(即辛伐他汀与辛伐他汀酸的血药浓度升高),部分原因可能是相互作用的药物干扰辛伐他汀代谢和/或转运途径(见药物相互作用)。可预知的引起肌病的因素包括老龄( ≥ 65 岁),女性,未控制的甲状腺机能减退及肾功能不全。肌病/横纹肌溶解的风险与剂量相关。在一个临床试验数据库中,有 41413 名患者接受了辛伐他汀治疗。这些研究中有 24747 人(约为 60%)中位随访期为至少 4 年,20,40 和 80 mg/天的肌病发生率分别约为 0.03%,0.08%和 0.61%。在这些试验中,对患者进行了仔细的监测,并排除了某些相互作用的药品。在一项临床试验中,共入选 12064 名心肌梗死病史的患者,平均随访 6.7 年,接受辛伐他汀 80 mg/天治疗肌病的发生率约为 1.0%,而接受 20 mg/天的患者则为 0.02%。横纹肌溶解的发生率,接受辛伐他汀 80 mg/天治疗的患者发生率约为 0.4%,而接受 20 mg/天的患者则为 0%。约有半数的肌病病例,是在治疗的第 1 年中发生的。在以后治疗的每 1 年中,肌病的发生率约为 0.1%。接受辛伐他汀 80 mg 的患者,与接受具有相似的 LDL-C 降低效应的以其他他汀类为基础的治疗相比,肌病的风险较高。应向所有开始辛伐他汀治疗的患者,或正在增加辛伐他汀剂量的患者提醒包括横纹肌溶解在内的肌病的风险,并且告知他们应及时报告任何原因不明的肌肉痛、触痛或肌无力。如果诊断或怀疑肌病,应立即停用辛伐他汀。出现这些症状,并且 CK 水平超过 10 倍正常上限,表明发生了肌病。在大多数病例中,当患者及时停用治疗时,肌肉症状和 CK 升高可以得到缓解(见不良反应)。在开始辛伐他汀治疗或正在增加剂量的患者中,可考虑定期测定 CK。这种监测并不一定可以预防肌病。在辛伐他汀治疗期间发生横纹肌溶解的患者,多数具有复杂的病史。这些病史中包括肾功能不全-通常是由长期的糖尿病导致的。对此类患者应进行更为严密的监测。在行择期大手术之前和任何严重的内科或外科疾病发生的情况下,辛伐他汀治疗可以暂停几天。在一项临床试验中,处于高心血管疾病风险的患者接受 40 mg/日辛伐他汀(中位随访期为 3.9 年)治疗,结果表明,非中国裔患者(n = 7367)中肌病发生率约为 0.05%,与之相比,中国裔患者(n = 5468)的发生率为 0.24%。然而,这项临床试验在亚裔群体中只评估了中国裔患者,因此,在开具辛伐他汀处方给亚裔患者时应该慎重,并应采用最低的必要剂量。药物相互作用辛伐他汀与下列药物联合应用可增加肌病/横纹肌溶解的危险:禁忌联合应用的药物CYP3A4 强抑制剂:禁止联合应用说明书上列举的在治疗剂量下对 CYP3A4 具有强抑制作用的药物(例如,伊曲康唑、酮康唑、泊沙康唑、伏立康唑、红霉素、克拉霉素、泰利霉素、HIV 蛋白酶抑制剂、波普瑞韦、替拉瑞韦、奈法唑酮或含有 cobicistat 的药物)。如果短期内不可避免的需要应用 CYP3A4 强抑制剂治疗,在此治疗期间要暂停辛伐他汀治疗(见禁忌:药物相互作用)。吉非贝齐,环孢菌素或达那唑:辛伐他汀禁忌与这些药物合用(见禁忌: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物
应用夫西地酸治疗的患者同时应用辛伐他汀治疗时,可能会增加发生肌病/横纹肌溶解的风险(见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物相互作用、药代动力学)。辛伐他汀治疗期间不推荐合用夫西地酸。对那些需要全身性使用夫西地酸的病人,有必要考虑在整个夫西地酸用药期间停用辛伐他汀。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延长全身性使用夫西地酸,例如为了治疗严重的感染,应该具体分析每个患者的情况,并在严密的医疗监测下考虑是否需要辛伐他汀与夫西地酸合用。
在同时处方除吉非贝齐之外的其他贝特类和辛伐他汀时应谨慎,因为这两类药物单用时都能导致肌病。而两者联合应用时肌病的风险会增加。应当仔细权衡使用的获益与风险。胺碘酮、氨氯地平或雷诺嗪:联合应用胺碘酮、氨氯地平或雷诺嗪的患者,辛伐他汀的剂量不应超过每天 20 mg。维拉帕米、地尔硫䓬或决奈达隆:联合应用维拉帕米、地尔硫䓬或决奈达隆的患者,辛伐他汀的剂量不应超过每天 10 mg。
在 HoFH 患者中同时服用洛美他派和辛伐他汀,辛伐他汀的剂量不应超过每天 40 mg(见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物相互作用)。
应用说明书上列举的对 CYP3A4 有中等抑制作用的药物的患者,联合应用辛伐他汀,尤其是较高剂量的辛伐他汀,其肌病的风险增加。当辛伐他汀与 CYP3A4 中效抑制剂合用时,有必要对辛伐他汀的剂量进行调整。
联合应用 BCRP 抑制剂时(例如 elbasvir 和 grazoprevir),可导致辛伐他汀血药浓度的增加从而增加肌病的风险,因此有必要对辛伐他汀的剂量进行调整。尚无辛伐他汀与 elbasvir 和 grazoprevir 联合应用的研究资料;在联合应用 elbasvir 或 grazoprevir 的患者中,辛伐他汀的剂量不应超过每天 20 mg(见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物相互作用)。
在辛伐他汀与调脂剂量( ≥ 1 g/天)的烟酸联合应用时,观察到了肌病/横纹肌溶解病例。在一项临床试验(中位随访期 3.9 年)中,处于高心血管疾病风险且 LDL-C 水平控制良好的患者,在联合或不联合使用 10 mg 依折麦布的情况下接受 40 mg/日辛伐他汀治疗,结果表明,增加调脂剂量( ≥ 1 g/日)的烟酸没有增加心血管结局的获益。因此,联合使用辛伐他汀与烟酸时,应对联合使用的获益与其潜在风险进行仔细权衡。此外,在这项试验中,接受辛伐他汀 40 mg 或依折麦布辛伐他汀 10/40 mg 治疗的中国裔患者的肌病发生率约为 0.24%,与之相比,接受辛伐他汀 40 mg 或依折麦布辛伐他汀 10/40 mg 与缓释烟酸拉罗匹仑 2 g/40 mg 联合治疗的中国裔患者的肌病发生率为 1.24%。然而,这项临床试验在亚裔群体中仅评估了中国裔患者,由于中国裔患者中肌病发生率高于非中国裔患者,所以不推荐本品与调脂剂量( ≥ 1 g/日)烟酸联用在亚裔人群中的使用。(见药物相互作用,其他药物相互作用)肝功能损伤临床研究中,大约 1%接受辛伐他汀治疗的成年患者出现血清转氨酶持续升高(高于正常值上限 3 倍)。这些患者间断或终止用药后,转氨酶水平通常缓慢地降低到治疗前水平,这种转氨酶升高不伴有黄疸或其他的症状或体征、没有过敏的表现,这些患者中的一部分人在辛伐他汀治疗前肝功能检查异常和/或饮用过大量的酒精。在北欧辛伐他汀生存研究中,整个研究期间有一种以上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 3 倍的患者数,在辛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之间没有显著差异[14(0.7%):12(0.6%)]。辛伐他汀组 SGPT(ALT)单项升高达到正常值上限 3 倍的出现频率在研究的第一年中明显较高(20:8,P = 0.023),但此后就不再明显。转氨酶的升高导致辛伐他汀治疗组(n = 2221)中 8 名患者及安慰剂组(n = 2223)中 5 名患者停药。4 S 研究中,用辛伐他汀治疗的 1986 名患者在基线时肝功能检查(LFTs)正常、仅有 8 人(0.4%)在 5.4 年(中位随访期)中转氨酶连续超过正常值上限 3 倍和/或由于转氨酶升高而停药。此研究中所有患者辛伐他汀的起始剂量均为 20 mg。其中 37%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调整到 40 mg。在包括 1105 名患者的 2 项对照临床研究中,认为与药物有关的肝转氨酶持续升高 6 个月的发生率,在 40 mg 和 80 mg 剂量组分别为 0.7%和 1.8%。在 HPS 研究中,20536 名患者被随机分配服用辛伐他汀每日 40 mg 或安慰剂,转氨酶升高超过正常值上限 3 倍的发生率在辛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为 0.21% 和 0.09%。建议在治疗开始前和随后的有临床指征时进行肝功能检查。应特别注意出现血清转氨酶升高的患者,对这些患者应及时重复测定并于此后增加肝功能检查的频率。如果转氨酶水平表现为上升趋势,尤其是转氨酶值上升到正常值上限 3 倍并持续不降时,应停药。应注意丙氨酸转氨酶可能来自肌肉,因此丙氨酸转氨酶伴随肌酸激酶升高,有可能提示肌病(见注意事项,肌病/横纹肌溶解)。现在已有极少数关于患者应用他汀类,包括本品,发生致命和非致命的肝衰竭的上市后报告。假如在应用本品治疗期间发生严重的肝损伤伴随临床症状,和/或高胆红素血症,或发生黄疸,立即停止应用本品。如果没有找到致病源,不要再重新应用本品。对饮用大量酒精和/或有既往肝脏病史的患者,应谨慎使用该药。辛伐他汀禁用于活动性肝脏疾病或原因不明的转氨酶升高的患者。与其他降脂药一样,辛伐他汀治疗后有血清转氨酶中度(低于正常上限的 3 倍)升高的报道。这些变化在辛伐他汀治疗开始后很快出现,但往往是暂时的,不伴有任何症状并且不需要中断治疗。眼科检查即使在没有任何药物治疗时,随着年龄的增长晶状体混浊的发病率也会增加。长期临床研究资料显示,辛伐他汀对人的晶状体无不良影响。
辛伐他汀是一种前药,给药后水解为活性形式β-羟基酸,即辛伐他汀酸。辛伐他汀是特异性的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该酶作为胆固醇生物合成的限速酶,催化 HMG-CoA 转化为甲羟戊酸。辛伐他汀能降低血浆极低密度脂蛋白(VLDL)和甘油三酯(TG)浓度,升高血浆高密度脂蛋白胆固醇(HDL-C)的浓度。
辛伐他汀经口服后对肝脏有高度的选择性,其在肝脏中的浓度明显高于其他非靶性组织,辛伐他汀的大部分在肝脏进行广泛的首过吸收,主要作用在肝脏,随后经胆汁排泄。只有低于 5%剂量的辛伐他汀活性成份在外周中发现,而其中 95%可与血浆蛋白结合。一项药代动力学试验显示,同时服用地尔硫䓬导致辛伐他汀酸的暴露量增加了 2.7 倍,推测是由 CYP3A4 的抑制作用引起(见注意事项,肌病/横纹肌溶解)。一项药代动力学试验显示,同时服用氨氯地平导致辛伐他汀酸的暴露量增加了 1.6 倍(见注意事项,肌病/横纹肌溶解)。一项药代动力学试验显示,2 g 单剂量缓释烟酸与辛伐他汀 20 mg 联用时,可导致辛伐他汀和辛伐他汀酸的 AUC 及辛伐他汀酸血浆浓度 Cmax 的升高(见注意事项,肌病/横纹肌溶解)。夫西地酸在肝脏的特定代谢途径尚不清楚,但仍怀疑夫西地酸和经 CYP3A4 代谢的 HMG-CoA 还原酶抑制剂有相互作用(见注意事项,肌病/横纹肌溶解)。
中枢神经系统(CNS)毒性:犬经口给予辛伐他汀 180 mg/kg/天(基于暴露水平推算,约为人体剂量 80 mg/天的 12 倍或更高),连续给药 14 周,可见视神经退化。犬经口给予与辛伐他汀化学性质类似的药物 60 mg/kg/天(基于总酶抑制活性推算,约为人最大推荐剂量的 30 倍或更高),可见视神经退化(视网膜-膝状体(神经)纤维的华勒(氏)变性),该效应具有剂量相关性。犬经口给予辛伐他汀 180 mg/kg/天,连续给药 14 周,可见前庭(耳)蜗的 Wallerian-like 样变质和视网膜神经节细胞染质溶解,该剂量产生的平均血浆药物水平与每日 60 mg/kg/天剂量下的水平相似。CNS 血管性损害:犬经口给予辛伐他汀剂量达 360 mg/kg/天(基于暴露水平推算,约为人体 80 mg/天的 14 倍或更高),可见血管周围出血和水肿,血管周隙单核细胞渗透、血管周隙纤维蛋白沉着和小血管坏死,同类药物也观察到类似的 CNS 血管病变。雌性大鼠经口给予辛伐他汀 50 和 100 mg/kg/天(基于暴露水平推算,分别约为人体 80 mg/天的 22 和 25 倍),连续给药 2 年,犬经口给予辛伐他汀 90 mg/kg/天(19 倍)连续 3 个月,以及 50 mg/kg/天(5 倍)连续 2 年,可见动物出现白内障。
辛伐他汀在使用或未使用大鼠或小鼠肝脏代谢活化的微生物致突变性( Ames )试验、大鼠肝细胞遗传物质损伤试验、 V-79 哺乳动物细胞正向突变试验和 CHO 细胞染色体畸变试验,以及体内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雄性大鼠重复经口给予辛伐他汀 25 mg/kg,给药 34 周,可见生育力降低(基于暴露水平推算,约为人体 80 mg/天的 4 倍),但在随后的雄性大鼠重复给予辛伐他汀 25 mg/kg 的 11 周毒性试验,观察至完整的精子周期,包括附睾成熟,未见对生育力的明显损伤,未见睾丸明显组织病理学改变,但在 180 mg/kg(基于暴露水平推算,约为人体 80 mg/天的 22 倍)可见生精小管退化(坏死和生精上皮细胞丢失)。犬重复给予辛伐他汀 10 mg/kg(基于暴露水平推算,约为人体 80 mg/天的 2 倍)可见药物相关的睾丸萎缩、精子生成降低、精母细胞退化、巨细胞形成,临床相关性尚不明确。妊娠大鼠和兔分别经口给予辛伐他汀 25 mg/kg 和 10 mg/kg(约为人体暴露量的 3 倍),未见胚胎-胎仔生长发育明显异常,但其他结构类似的他汀类药物在可见大鼠和兔的子代骨骼肌畸形。大鼠经口给予辛伐他汀活性羟酸化代谢产物 60 mg/kg/天,可见母体体重下降、胚胎吸收率增加和骨骼肌畸形增多。之后的类似试验显示,胚胎吸收和骨骼肌畸形仅发生于啮齿类动物,且与母体毒性(前胃损害并伴有体重下降)有关。
小鼠经口给予辛伐他汀 25、100 和 400 mg/kg/天,给药 72 周,平均血浆药物水平分别约相当于人体剂量 80 mg/天暴露量的 1、4 和 8 倍,肝细胞癌在高剂量雌性和中、高剂量雄性动物的发病率模型升高,其中在雄性动物的最高发病率达 90%,中、高剂量组雌性肝脏腺瘤的发病率模型升高,高剂量组哈德腺(啮齿类动物眼部腺体)腺瘤的发病率模型升高,未见 25 mg/kg 组致瘤作用的证据。在一项独立的 92 周小鼠致癌性研究中,未观察到 25 mg/kg 组(基于暴露水平推算,约相当于人体 80 mg/天)致瘤作用的证据。大鼠 2 年致癌性试验,25 mg/kg 剂量组雌性动物,甲状腺滤泡细胞腺瘤的发病率明显增加,暴露水平约为人体剂量 80 mg/天暴露量的 11 倍。另一项大鼠 2 年致癌性试验,50 和 100 mg/kg 剂量组肝细胞腺瘤和肝细胞癌发生率增加(两个剂量组的雌性动物和高剂量组雄性动物均出现),两个剂量组雌雄动物甲状腺滤泡细胞腺瘤的发病率明显增加,100 mg/kg 剂量组雌性动物的甲状腺滤泡细胞癌发生率增加,以上甲状腺肿瘤发生率增加与他汀类其他药物相似,分别约为人体 80 mg/天血浆暴露水平的 7 倍和 15 倍(雄性)以及 22 倍和 25 倍(雌性)。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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