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每支含酮康唑 0.2 克,辅料为:单硬脂酸甘油酯、十八醇、液体石蜡、白凡士林、硬脂酸钠、丙二醇、无水亚硫酸钠、二叔丁基对甲苯酚、乙二胺四乙酸二钠、对羟基苯甲酸丁酯、纯化水。
2%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 2~3 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以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 2~4 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 4~6 周。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不宜大面积使用。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 1 次或 2 次。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 2-4 周。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对皮肤癣菌如毛发癣菌属、表皮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具有抑制作用。局部外用几乎不经皮肤吸收。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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