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每 g 含主要成份酮康唑 0.02 g。辅料为:十八醇、硬脂酸、白凡士林、轻质液状石蜡、单双硬脂酸甘油酯、羟苯乙酯、甘油、无水亚硫酸钠、聚山梨酯 80。
10 g:0.2 g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一日 2-3 次。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癣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 2-4 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 4-6 周。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
尚不明确。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 不宜大面积使用。5. 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6. 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 1 次或 2 次。7. 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 2-4 周。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酮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如毛发癣菌属、表皮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具有抑制作用。局部外用几乎不经皮肤吸收。
福建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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