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每 g 含主要成份酮康唑 20 mg。辅料为:丙二醇、肉豆蔻酸异丙酯、十六醇、十八醇、硬脂山梨坦、聚山梨酯 60、聚山梨酯 80、无水亚硫酸钠和纯化水。
10 g:0.2 g
用于手癣、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糠疹(俗称花斑癣、汗斑)及皮肤念珠菌病。
本品为皮肤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局部外用,取本品适量涂于患处。每日 1-2 次。用药后虽可很快见效,但为减少复发,体癣、股癣、花斑糠疹(俗称花斑癣、汗斑)及皮肤念珠菌病,应连续使用 2-4 周,手足癣应连续使用 4-6 周。
拧下塑料盖,将其反转,用尖头压住铝管头上的顶膜,向下用力压出一孔,即可挤出药膏。
可见刺痛或其他刺激症状,偶见瘙痒等过敏反应。在本品用于局部皮肤的 30 个临床试验,共计 1079 个受试者中评估了本品的安全性。 ≥ 1% 使用本品治疗的受试者报告的不良反应如表 1 所示。表 1. 30 项临床试验 1079 例本品治疗受试者中 ≥ 1% 受试者报告的不良反应系统器官分类%首选术语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用药部位红斑1.0用药部位瘙痒2.0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皮肤烧灼感1.9全屏查看表格<1% 使用本品治疗的受试者发生的不良反应列于表 2。表 2. 30 项临床试验 1079 例本品治疗受试者中<1% 受试者报告的不良反应系统器官分类首选术语全身性疾病及给药部位各种反应用药部位出血用药部位不适用药部位干燥用药部位炎症用药部位刺激用药部位感觉异常用药部位反应免疫系统疾病超敏反应皮肤及皮下组织类疾病大疱性皮疹接触性皮炎皮疹皮肤剥脱皮肤发粘全屏查看表格上市后不良反应数据还报告了荨麻疹。
对酮康唑、咪唑类药物或亚硫酸盐过敏者禁用,对本品任何组分过敏者禁用。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鼻等)。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 不得用于皮肤破溃处。4. 不宜大面积使用。5. 股癣患者,勿穿紧贴内裤或化纤内裤,在外用乳膏剂时可散布撒布剂(如痱子粉)。6. 足癣患者,浴后将皮肤揩干,特别是趾间。宜穿棉纱袜,每天更换。鞋应透气,散布撒布剂或抗真菌粉剂于趾间、足、袜和鞋中,每日 1 次或 2 次。7. 为减少复发,对体癣、股癣和花斑癣,疗程至少需要 2-4 周。8.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9.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10.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1.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3.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4. 过度频繁使用可引起灼热感、红肿,停药以使之消退。15. 如果意外摄入,则应采取支持性和对症措施16. 为防止因长时间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治疗停药后出现反跳现象,建议在早晨持续小剂量局部使用皮质类固醇,晚上使用酮康唑乳膏,随后需要 2-3 周以上时间,逐渐停止类固醇的治疗。
酮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如发癣菌属,表皮癣菌属,小孢子菌属及酵母菌如念珠菌等具有抑制作用。局部外用几乎不经皮肤吸收。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