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 g 含硝酸益康唑 10 mg,醋酸曲安奈德 1.1 mg。辅料为:聚乙二醇-7-硬脂酸酯、丁基羟基茴香醚、苯甲酸、油酰聚氧乙烯甘油酯、依地酸二钠、轻质液状石蜡。
15 g:醋酸曲安奈德 16.5 mg,硝酸益康唑 150 mg
1. 伴有真菌感染或有真菌感染倾向的皮炎、湿疹;2. 由皮肤癣菌、酵母菌和霉菌所致的炎症性皮肤真菌病,如手足癣、体癣、股癣、花斑癣;3. 尿布性皮炎;4. 念珠菌性口角炎;5. 甲沟炎;6. 由真菌、细菌所致的皮肤混合感染。
局部外用。取适量本品涂于患处,每日早晚各 1 次。治疗皮炎,湿疹时,疗程 2-4 周。治疗炎症性真菌性疾病应持续至炎症反应消退,疗程不超过 4 周。
1. 局部偶见过敏反应,如出现皮肤烧灼感、瘙痒、针刺感等。2. 长期使用时可出现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皮肤结核、梅毒或病毒感染者(如疱疹、牛痘、水痘)禁用。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如口腔内、鼻等)。2.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3. 不得长期大面积使用。4. 儿童、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5. 连续使用不能超过 4 周,面部、腋下、腹股沟及外阴等皮肤细薄处连续使用不能超过 2 周,症状不缓解请咨询医师。6.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 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 运动员慎用。
本品中硝酸益康唑为抗真菌药,对皮肤癣菌、霉菌和酵母菌(如念珠菌)等有抗菌活性,对某些革兰阳性菌也有效。曲安奈德为糖皮质激素,具有抗炎、止痒及抗过敏作用。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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