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书内容仅供信息查询,具体用药请遵医嘱或以企业/监管公开资料为准。
醋酸氯己定。辅料为:纯化水、甜菊糖苷。
0.02%。
用于牙龈炎、口腔黏膜炎、咽炎及牙科手术后控制口腔感染。
本品为口腔科用药类非处方药药品。
含漱。成人:一次 10 mL;儿童:一次 5 mL,一次含漱 2-5 分钟后吐弃。
1. 偶见过敏反应或口腔黏膜浅表脱屑。2. 长期使用能使口腔黏膜表面和牙齿着色,舌苔变黑,味觉改变,咽部烧灼感,停药后可恢复。
1. 牙周病患者使用本品请向医师或药师咨询。2. 门牙填补者禁用。
1. 避免接触眼睛。2. 本品供含漱用,含漱后应吐出,不得咽下。3. 含漱 3 日后症状未见缓解,应向医师咨询。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 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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