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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品主要成份为:醋酸甲羟孕酮。
2mg
可用于月经不调、功能性子宫出血及子宫内膜异位症等。还可用于晚期乳腺癌、子宫内膜癌。
1. 功能性闭经:口服,一日 4~8 mg(2~4 片),连服 5~10 天;2. 子宫内膜癌:口服,一次 100 mg(50 片),一日 3 次,或口服 500 mg,每日 1~2 次,作为肌内注射后的维持量。
慎用。
个别妇女有不规则出血。治疗肿瘤时,治疗剂量大可出现类柯兴氏征。长期应用肝功能异常。
肝、肾功能不全者,脑梗塞、心肌梗塞、血栓性静脉炎等血栓病史患者,未确诊的性器官出血,尿路出血,对本品过敏史禁用。
心脏病、癫痫、抑郁症、糖尿病、偏头痛、哮喘慎用。
孕激素类药,作用于子宫内膜,能促进子宫内膜的增殖分泌,通过对下丘脑的负反馈,抑制垂体前叶促黄体生成激素的释放,抑制卵巢的排卵过程。抗癌作用可能与抗雌激素作用有关。
口服在胃肠道吸收,在肝内降解。肌内注射后 2~3 天血药浓度达到峰值。血药峰值越高,药物清除越快。肌注 150 mg 后 6~9 个月血中才检不出药物,血中醋酸甲羟孕酮水平超过 0.1 mg/ml 时,黄体生成素(LH)和雌二醇均受到抑制而抑制排卵。
北京海王中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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